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2〕2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考评的实施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2-10-23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2〕2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考评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结合《2012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实施方案》(盘政办〔2012〕78号),特制定此意见。
一、考评对象
盘山县、大洼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二、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城乡一体化基础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示范工程推进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三个方面。
三、考评方式
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经济区的考评工作,具体由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考评采用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基础工作推进情况占15分,重点示范工程推进情况占60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占25分(详见附件)。
五、考评程序
(一)总结自查。2012年底前,各县区、经济区对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自查和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
(二)市级考评。2013年1月上旬,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三)汇总上报。2013年1月中旬,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将考评情况汇总后,提出初步考评意见,上报市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评结果报市绩效考核办,并适时将考评结果通报。
六、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作为城乡一体化工作推进情况的整体评价纳入2012年县区、经济区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其中与市绩效考评体系其它单项考评重复指标,不重复计入市绩效考核评分。
七、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推进城乡一体化目标考评工作,全面理解和把握考评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层层落实各项指标任务。
(二)承担考评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采集数据要准确,打分要公正,评价要客观,不得主观定论,不得虚报、谎报数据及相关资料。对在考评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本考评意见由市城乡一体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盘锦市2012年县区、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考评表》
2.《盘锦市2012年县区、经济区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分解表》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