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县区重点经济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动态考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1-04-15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县区重点经济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动态考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项目建设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快开工,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区、重点经济区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实行动态考评。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向海发展、全面转型”这条主线,突出项目落地服务这个重点,以建立完善项目服务推进机制为抓手,以构建项目落地全程化服务平台为目标,以解决损害企业和投资者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开展动态考评活动,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
二、被考评单位及内容
(一)动态考评对象
盘山县、大洼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二)动态考评内容
1.重点考评其是否在明确项目落地服务领导责任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领导领衔推进机制,真正做到“一个项目、一名主要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工作职责、一项考评机制”;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是否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汇报”工作举措,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建设、达到标准。
2.重点考评其是否在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领导挂钩联系机制,把项目落地建设摆在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举全体之力,聚各方要素,施高位推动,共促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以达到“产业上规模、项目上质量、效益上台阶、信用上等级,基础设施上水平”的目标,切实把本区域打造成项目落地的“洼地”。
3.重点考评其是否在协调服务项目落地建设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全程帮办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企业或群众提出的困难和要求,是否实行“马上办、现场办、限时办”;在行政服务单位是否认真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杜绝企业和群众办事“两头跑、多头请示”等现象。
4.重点考评其是否在督查考核项目落地服务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项目跟踪督查机制,各挂点领导、责任单位是否加强对主要目标、重点项目、热点问题的跟踪督办,对项目落地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做到认真分析、对症下药、一抓到底;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是否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真正在本区域内营造出“重商、尊商、亲商、留商”的良好氛围。
5.重点考评其是否在狠抓项目落地服务缺陷问责上下功夫,是否建立健全服务缺陷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做到每季度对项目落地服务进行联合督查;对服务措施不落实、企业满意度低的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盘政发〔2010〕26号和盘软组发〔2010〕3、4号文件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参加考评单位及人员
参加考评单位及人员主要由分管招商部门的市政府领导、市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市直综合部门和项目服务管理部门、重点企业等四个层面选派参评代表组成。
(一)分管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的市政府领导6人:刘兴政、徐吉生、杨景云、沈铁东、孙占明。
(二)市直重点招商部门(招商局)代表36人: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市贸促会12个部门各3名代表(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招商局常务副局长和招商工作人员代表各1名)。
(三)市直综合部门和项目服务管理部门代表20人: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等10个部门各2名代表(包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服务管理工作人员代表各1名)。
(四)重点企业代表60人(具体按两县四区和市直重点招商部门每月向市软环境办上报新落户、新开工项目企业情况确定)。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新落户企业代表30人(每个县区、重点经济区各5户企业,每户企业1名代表);投资亿元以上项目的新开工企业代表30人(每个县区、重点经济区各5户企业,每户企业1名代表)。
四、考评方法及结果运用
实行统一部署,逐季考评,动态积累,年终评定。
(一)问卷考评。每季度由市软环境办、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参与考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问卷考评,当场统计并公布考评结果。
每张考评问卷由“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构成,赋分标准分别为100分、75分、50分、25分。
季度考评满意率=(问卷总分÷有效问卷份数)×100%。
(二)重点考查。在问卷考评中,对参与考评人员提出在推进项目落地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调查,并对存在涉软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和《盘锦市行政审批违规问责暂行办法》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结果运用。经考评,县区和重点经济区年度逐季度考评平均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不含90%)且排名前两位,当年没有出现涉软违规问题的,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先进单位,与软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一并表彰;对动态考评中连续两个季度被评为“差”的档次(综合满意率低于60%),亮“黄牌”一次,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找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年度逐季度考评平均综合满意率在60%以下(含60%)且排名后两位的,亮“红牌”一次,并直接定为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后进单位。凡被评为后进单位的,在全市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取消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连续两年被评为后进单位的,在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的同时,还将考评结果提交市委,建议调整其主要领导岗位。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