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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0〕3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1-02-22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0〕3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22 浏览次数:159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知识产权局拟定的《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盘锦市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创新型盘锦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加快盘锦资源型城市转型和突出盘锦特色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以建设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保护体系为基础,以全面提升盘锦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建设创新活力强劲、创新人才集聚、转化渠道畅通、产业效益显著、工作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的知识产权强市。

    (二)工作目标

    1.远期目标

    到2020年,全面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社会化创业投资参与,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创造创新体系和有效工作机制,在知识产权投入量、产出量、产业化和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运行环境方面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主导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力争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以及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度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实现知识产权事业与区域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2.近期目标

    到2015年,将盘锦市创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

    到2015年知识产权更加普及。全市人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达到50%,党政干部与大中型企业管理者知识产权普及率达到80%,社会公众尤其是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

    到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全国驰名商标达到5件,省著名商标达到46件。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快速增加,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登记数量大幅增长。到2015年,全市所有高新技术企业和骨干(重点)企业都拥有专利和注册商标,工业园区80%以上企业拥有专利,工业企业有效专利实施转化率在7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30%以上。

    到2015年,知识产权队伍不断壮大,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案件调处公正,审判和执行力度得到加强。重点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介服务队伍。

    到2015年,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知识产权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县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得到加强,现有规模企业都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成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到2015年,知识产权更具实效。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全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长。主导产业和重点成长企业建立有效的自律保护机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年结案率达95%。

    二、 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培训

    1.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宣传

    要结合“3·15”、“4·26”、“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要通过举办各种宣传形式集中向重点企业、机关、学校宣传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2.经常性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培训

    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知识产权知识普及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要根据全市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整合资源,集中师资,分行业、分区域、分对象,以巡回宣讲、专家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系列培训。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将知识产权教育列入机关干部及企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全面提高知识产权认识水平。

    (二)激励创造能力

    1.以实施专利战略为导向,加快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以石油装备制造、海洋工程、新能源、精细化工、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和特色领域为重点,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以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骨干企业为依托,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大幅度提升我市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优先发展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

    2.以实施商标战略为重点,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探索建立品牌建设长效机制,推行优势产业商标战略,重点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地理标志。发挥知名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商标,通过政策引导、上下联动,培育立足创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品牌集群。

    3.以文化提升战略为依托,积极推动版权市场化、产业化建设。实施文化提升战略,整合文化产业的优势资源,推动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创作。以现代传媒业、出版业为支撑点,以网络产业为增长点,大力发展新闻出版、文化产业创意园区、文化娱乐等核心版权产业。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建立适合我市创意产业和版权产业发展的创造平台、传播平台、展示平台和产业平台。

    4.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优先发展创新型农业。加强农作物、养殖业新品种繁育推广和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服务体系,积极申请动植物新品种及其种植、养殖方法、加工技术的专利,并积极寻求商标保护。对具有传统优势和独有地理环境的农产品,积极采取原产地和地理标记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提高全市农业产出效益和竞争优势。

    (三) 促进有效运用

    1.推动知识产权商品化、产业化

    鼓励企业对创新成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对在2010年至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评为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产品被认定为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省级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推动出口结构向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转让和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转变。

    2.突出企业主体

    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经费的投入,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企业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人才流动及产业化等各个环节。鼓励和支持企业健全技术资料与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统计和财务核算制度,制定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制度,完善对外合作知识产权管理。

    3.提升运用能力

    将科技兴市、人才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三大战略有效结合。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上升为技术标准,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中小企业。创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专利、商标、版权等保护与管理专项经费。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能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四)依法加强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

    扩充专职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和专用执法服装,建立市、县区知识专门的执法队伍和产权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企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执法保护体系。

    2.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商、版权、质监、公安、海关等部门行政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作用。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升行政部门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企业潜在损失,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五)科学规范管理

    1.健全管理体系

    健全市、县(区)、企业三级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指导,掌握所辖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增幅发展趋势以及产业化程度、法律保护状况等,制定发展规划、保护措施和实施步骤。指导企业建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等。

    2.加快重点基地建设

    以石油装备制造业和海洋工程产业化基地为依托,以新能源、精细化工等企业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企业运作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全力打造盘锦石油化工产业知识产权重点基地,全面提升我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3.建立行业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鼓励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和保护联盟,引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规定,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协调解决业内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应对涉外纠纷,尤其是加强重点出口企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工作。

    三、健全保障措施

    (一)突出政策引导

    根据盘锦市经济社会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重点解决自主创新过程中制约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局性、体制性、政策性瓶颈问题。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投融资、人才引进等政策。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进行重大项目决策和管理时,要进行知识产权状况评估和跟踪分析。研究制定本市重点领域、重要产业、重大项目的知识产权目录,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进行指导和监督,针对企业出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和解决方案。

    (二)努力扩大投入

    各级财政要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并确保专项资金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转化专项资金,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社会闲散资金投向专利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拓宽专利技术运用融资渠道。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风险投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对实施成效显著的专利、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建立政府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制度,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企业向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机构设置、充实管理队伍、完善工作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