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07〕2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华豚牌河豚鱼罐头等22种产品为盘锦名牌产品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10-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07〕2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华豚牌河豚鱼罐头等22种产品为盘锦名牌产品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盘锦市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管理办法》,经考核认定,市政府确定华豚牌河豚鱼罐头等22种产品为2008—2010年盘锦名牌产品。
市政府希望全市各级各类企业进一步增强名牌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争创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能力强的名牌产品,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努力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切实发挥品牌的牵动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