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07〕3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8-10-22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07〕3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市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田间工程、灌溉除涝工程、抗旱蓄水工程、防洪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工程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及全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根据《盘锦市“十一五”期间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评比办法》,市政府决定: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为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区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5万元;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为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县区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等7个镇(街道)为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优胜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盘山县甜水乡人民政府等4个乡(镇)为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场乡(镇)级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各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农田基本建设经验,调整和完善农田基本建设的措施和思路,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盘锦市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盘锦市第十九届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 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名单 县区级优胜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大洼县人民政府。 县区级先进单位: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盘锦监狱。 场乡(镇)级优胜单位: 胡家镇人民政府、太平镇人民政府、沙岭镇人民政府、东风镇人民政府、清水镇人民政府、新兴镇人民政府、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 场乡(镇)级先进单位: 甜水乡人民政府、坝墙子镇人民政府、荣兴乡人民政府、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