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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6〕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19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6〕2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19 浏览次数:17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6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2006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

        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

    为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县区各项事业扎实推进、快速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一、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考核指标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06年考核指标51项,分别为: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就业和再就业

    3科技工作

    4地区生产总值

    5地区税收收入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7外贸出口额

    8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9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1社会保障工作

    12环境保护

    13资源节约利用

    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农村植树造林

    16旅游总收入

    17深化体制改革

    18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

    19政府债务偿还额

    20软环境建设

    21社会救助和文明社区建设

    2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23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

    24扶贫开发工作

    25 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

    26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

    27 教育重点工作

    28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29平安建设工作

    30安全生产工作

    31落实政府交办事项           

    32处理投诉事件

    33项目工作

    34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  

    35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

    36精神文明建设

    37人事编制管理

    38第三产业增加值

    39农业增加值

    40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

    41建设产业项目

    42公安工作

    43民政工作

    44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45商业工作

    46审计工作

    47农机工作

    48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工作

    49供销工作

    50税收征管工作

    51动物卫生监管工作

    二、考核指标基础分权重

    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度等因素,将指标划分为7档,并分别确定不同的基础分权重。第一档基础分100分,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和再就业、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投诉事件处理情况、项目工作等5项指标;第二档基础分60分,包括科技工作、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等7项指标; 第三档基础分50分,包括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人事编制管理等4项指标;第四档基础分40分,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社会保障工作、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4项指标;第五档基础分20分,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植树造林、旅游总收入等3项指标; 第六档基础分10分,包括第三产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等3项指标;第七档基础分为零分,包括深化体制改革、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软环境建设、 社会救助和文明社区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扶贫开发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建设产业项目、公安工作、民政工作、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商业工作、审计工作、农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情况、供销工作、税收征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等25项指标。

    三、考核指标评分办法

    按照考核指标的数量特征,指标评分办法分为5类。    第一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同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的综合得分由指标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分。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其中最高增长率指各县区单项指标增长率中最高的。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完成数-基期完成数)/报告期增量最高值]×基础分,其中报告期增量最高值指考核指标各县区增量的最高值。

    此类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旅游总收入、第三产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等12项指标。    

    第二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此类指标得分的总体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 ×基础分。

    此类指标包括:社会保障工作、资源节约利用、农村植树造林等3项指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即实行加分和减分的评分办法。其中,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的指标包括:科技工作、环境保护、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社会救助和文明社区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建设产业项目、民政工作、商业工作、审计工作、农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工作、供销工作情况等14 项指标;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减分的指标包括: 扶贫开发工作、人口出生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卫生体系建设和食品安全、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公安工作情况、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税收征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等9项指标。

    第四类既有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又有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此类指标包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业和再就业、深化体制改革、软环境建设、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6项指标。

    第五类由考核部门直接给分。此类指标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投诉事件处理情况、项目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解决信访重点难点问题、人事编制管理等7项指标。

    由于县区指标数量差异,最终结果在分县、区两组计分的基础上,进行归一化处理后确定。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成立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发改委、统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精神文明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编委办、劳动保障局、建委、水利局、农委、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国资委、商业局、旅游局、民政局、信访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

    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事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006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