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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5〕15号 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04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5〕15号 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4 浏览次数:1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05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2005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

        考核指标及评价规则

    为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县区各项事业扎实推进、快速发展,特制订本规则。

    一、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考核指标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相衔接的原则,确定2005年考核指标53项,分别为:

    1.就业和再就业

    2.地区生产总值

    3.地区税收收入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5.外贸出口额

    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

    7.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民营经济增加值

    10.农民人均纯收入

    1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12.社会保障工作

  13.农村植树造林和城市植树造林

  14.环境保护

  15.资源节约利用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旅游总收入

  18.新增连锁超市店铺

  19.深化体制改革

  20.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

  21.政府债务偿还额

  22.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

  23.软环境建设

  24.精神文明建设

  25.农村重点工作

  26.最低生活保障

  27.社区建设

  28.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

  2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30.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重点传染病防控

  31.教育重点工作

  32.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

  33.平安建设工作

  34.安全生产工作

  35.落实政府交办事项           

  36.处理投诉事件

  37.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  

  38.妥善处理信访事项

  39.人员编制管理

  40.第三产业增加值

  41.“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和建设产业项目

  42.引进科技成果

  43.公安工作情况

  44.民政工作情况
  
  4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46.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

  47.农业增加值

  48.商业工作情况

  49.审计工作情况

  50.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

  51.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情况

  52.供销工作情况

  53.税收征管工作

    二、考核指标基础分权重

  按照指标的重要性、完成难度等因素,将指标划分为7档,并分别确定不同的基础分权重。第一档基础分100分,有就业和再就业、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投诉事件处理情况等3项指标;第二档基础分60分,有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等6项指标; 第三档基础分50分,有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人员编制管理等4项指标及软环境建设指标中的软环境建设问题举报投诉和办结率;第四档基础分40分,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民营经济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社会保障工作、农村植树造林和城市植树造林、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8项指标及教育重点工作指标中的“教育经费投入”指标;第五档基础分20分,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旅游总收入等2项指标及教育重点工作指标中的“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资助”率指标; 第六档基础分10分,有第三产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3项指标;第七档基础分为零,有新增连锁超市店铺、深化体制改革、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农村重点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重点传染病防控、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和建设产业项目、引进科技成果、公安工作情况、民政工作情况、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商业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情况、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情况、供销工作情况、税收征管工作等25项指标及软环境建设指标中的政务公开、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结案率和教育重点工作指标中的“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及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中小学危房情况指标。

  三、考核指标评分办法
    
  按照考核指标的数量特征,指标评分办法分为5类。
    
  第一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上年同期实际完成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的综合得分由指标基础分、增长分和增量分加总确定,指标最低得分为零。增长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增长率/报告期最高增长率)×基础分,其中最高增长率指各县区单项指标增长率中最高的。增量分的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完成数-基期完成数)/报告期增量最高值〕×基础分,其中报告期增量最高值指考核指标各县区增量的最高值。

  此类指标有: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税收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非公有经济税收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民营经济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旅游总收入、第三产业增加值、农业增加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等15项指标。
    
  第二类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此类指标得分的总体计算公式为:(报告期实际完成数/报告期计划数) ×基础分。
    
  此类指标有:社会保障工作、农村植树造林和城市植树造林、资源节约利用等3项指标。

  第三类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即实行加分和减分的评分办法。其中,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加分的指标有:环境保护、新增连锁超市店铺、深化体制改革、外引内联资金到位数、政府债务偿还额、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活动、最低生活保障、社区建设、为全市做出特殊贡献、“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和建设产业项目、引进科技成果、民政工作情况、商业工作情况、审计工作情况、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情况、供销工作情况等17项指标及软环境建设指标中的政务公开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结案率;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减分的指标有: 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及重点传染病防控、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公安工作情况、城乡建设与管理工作、税收征管工作等7项指标。

  第四类既有用报告期实际完成数与报告期计划数相比较计算得分,又有依据报告期实际情况单独计算得分。此类指标有:就业和再就业、农村重点工作、教育重点工作、解决拖欠工资和工程款等4项指标。

  第五类由考核部门直接给分。此类指标有:精神文明建设、政府交办事项落实情况、投诉事件处理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情况、妥善处理信访事项、人员编制(临时用工)管理等6项指标及软环境建设指标中软环境建设问题举报投诉和办结率。

  由于县区指标数量的差异,最终结果在分县、区两组计分的基础上,进行归一化处理后确定。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考核工作,成立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市人事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精神文明办、经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编委办、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城建局、水利局、农委、外经贸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药品监管局、环保局、商业局、旅游局、信访办、安全生产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
    
  市政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事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人事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人事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等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附件:2005年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