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盘政办发〔202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3号),我市共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160项,其中,与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重复78项,剩余82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承接2024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