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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7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鼓励资产评估行业参与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主 题 词: |
关于鼓励资产评估行业参与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案的答复
齐连芬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的第012号“关于鼓励资产评估行业参与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文件中“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文件中“确定实施机构和政府出资人代表”,提出对于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PPP项目,应根据项目性质和行业特点,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合作伙伴选择、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因此,为确保示范项目操作规范和高效,应由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必要时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协助,为其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包括前期准备、招商选择社会资本、谈判、协助政府和社会资本签署协议等等。
盘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