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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7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主 题 词: |
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赵委员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建设现代农业综合体》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建议的全部内容,并责成专门科室、专业工作人员,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落实,答复如下: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我市农业产业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近几年来,我市把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狠抓骨干培训、强化规范管理、做好指导服务,促进了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5月末,全市发展农民合作社1734个,入社社员近3万人,带动非社员近6万
人,农民合作社会员出资总额近24亿元,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近60个。
(二)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据统计,我市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共有185个,主要从事水稻和河蟹生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主要集中在100-300亩之间。
关于您提出的发展思路及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四项观点。
一是提升经济效益,实现土地农业资源价值。下一步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发展农民股份制合作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发展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前提,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盘活土地经营权为目标,以农户为核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部办公厅农办经字[2015]27号),推进农业共营制的核心是培育发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
二是带动就业人数翻倍。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通过整合盘锦市农业资源,发展规模化的水稻种植,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设施化的果菜种植管理,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产品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带动农民就业岗位,实现社会转产再就业。
三是安全优质农副产品供应。下一步我们重点在各级农业示范基地、高标准农田等区域,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建设化肥农药零增长示范区。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农产品安全标准与检测结果定期发布机制。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落实乡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构建市、县、乡、经营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信息管理数据库,确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0%纳入可追溯范围。
四是落实保障措施。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按照您提出的发展模式进行学习与讨论,并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素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方位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对农业相关经营者要培训他们采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运用现代农业经营理念来不断提高单位面积土地产出率。各级人才机构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培育一批合作社的职业经理人,为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采取增加财政专项投入、调整优化现有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生产能力,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以增强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规模经营。
总之,您提出的建议,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在此表示感谢。让我们共同努力,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快速、规范和健康发展。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