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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水利局对市政协第54号提案关于整治浑河使浑河可以从抚顺辽滨港之间通航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盘锦市水利局对市政协第54号提案关于整治浑河使浑河可以从抚顺辽滨港之间通航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924
赵立新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整治浑河使浑河可以从抚顺辽滨港之间通航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如下答复: 
    一、按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浑河属于市际省管河流,涉河项目(建船闸、建水库、加宽加高大堤、并在右堤上建抚顺到辽滨的高速公路等)必须报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河道特征:盘锦境内大辽河自三岔河至河口,其河宽为210-1200米、水深2.97-9.98米,自下而上河槽断面逐渐缩小,河道弯曲段增多,套堤、排灌站、穿堤闸曾多。岸滩土质一般为亚粘土和沙壤土,坍岸速度多年平均5米,最大坍岸速度达20米。
    三、从河道径流分析:盘锦市大辽河(三岔河以下)受潮水控制,常年有水;三岔河以上(浑河-沈阳浑河闸段)除汛期以外,河道内径流很少,只能满足生态用水,满足不了通航需求。
    四、浑河上建船闸、水库,不仅投资巨头,如果泥沙不能入海,将造成河道严重淤积,成为地上河,对防洪非常不利。
    五、浑-大辽河堤经过整治,已全线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但不能长期担水浸泡。如果堤防加宽高护砌,工程占地征地、建设费用巨大,防洪标准超高,也不符合国家政策。
    六、为满足通航要求,涉及改造旧桥,必须取得交通部门的许可。
    构想很好,但涉及抚顺市、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四个城市,实施困难,水利部门无力协调此事,应征得省政政府的同意。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注。
 
 盘锦市水利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