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7年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对第1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342
尊敬的田纪平、金丽辉委员:
    您好!由您提交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医保与新农合医保整合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新农合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卫生计生委领导对该提案非常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论证,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优化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
    2016年12月19日,盘锦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改办发[2016]7号),整合方案中明确了任务目标、基本原则、整合步骤、整合内容。
    任务目标是通过整合,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信息共享、制度科学、运行规范、监管到位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了“六统一、一共享、一创新”的整合内容,六统一就是统一覆盖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实现信息共享;条件成熟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业务。2017年1月1日起,逐步实现“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落实《盘锦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2016年7月29日,市政府下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盘政发[2016]34号),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7张,其中,医院4.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0.8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4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在公立医院床位中,市办医院2.1张,县办医院床位数为1.2张,其他公立医院0.1张。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
    发挥城市大医院辐射带动作用,依托盘锦市中心医院,全力推进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及心电、影像和检验会诊中心“六大中心”建设,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管理水平,为镇卫生院提供远程咨询、会诊和治疗指导,使农村居民不出乡就能够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治。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心电、检验、影像远程会诊中心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所有卫生院心电、检验、影像设备全部安装到位,实现试运行。2017年1月1日起心电、影像远程会诊中心正式启动。
    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点对点培养,实施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与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副主任以上职称人员一对一“导师带教”工作,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和急重症早期处理的目标。
    三、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我市共有盘山县人民医院、大洼区人民医院和大洼区中医院3个县级公立医院,2015年11月,盘山县人民医院率先在全省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大洼区人民医院和大洼区中医院陆续启动实施。
    2017年,在全面总结试点医院支付方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年初在市中心医院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市中心医院开展新农合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7〕66号),市卫计委印发《关于印发市中心医院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考核标准和付费结算标准的通知》(盘卫字〔2017〕151号)配套文件。从2017年1月1日起,各县区新农合办每月对市中心医院实行预拨基金,半年和年底根据考核结果与市中心医院统一结算。7月12日至13日,在省新农合专家的指导下,市中心医院完成了第一次结算工作,盘锦市中心医院2017年上半年合理控费结余资金达35万元,按照“结余归己”的原则,结余资金归中心医院。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极大的调动了市中心医院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姓,仅中心医院的妇产科上半年次均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16元,剖宫产率下降了8%。
 
 
盘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