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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149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打造国际化康养产业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 |
主 题 词: |
政协149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打造国际化康养产业的提案
盘民函〔2018〕47号 签发人:张岩
盘锦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第14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李坤委员:
您的《关于我市打造国际化康养产业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案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我市机构养老现状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34个,床位4677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0个,床位3467张;民办养老机构14个,床位1210张。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2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162个,床位1440张。
二、做好顶层设计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尤其是2017年我市印发了《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盘委办发[2017]20号)、《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73号)、《盘锦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盘委办改发[2017]14号)、《盘锦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实施方案》(盘开放组发[2017]17号),分别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方面,从引入市场机制深化改革方面,从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方面,从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方面提出了计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三、我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一是市级要建有一所床位不低于500张,重点满足城市贫困家庭失能老人需求,集养护、康复、托管、临终关怀等医养服务和培训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人养护中心;每个县(区,此处不含经济区)要建有一所床位不低于300张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目前市级和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本级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已经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
二是100%城市社区建成符合标准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万名居民不低于200平方米。100%乡镇和60%行政村建成符合标准的互助幸福院,每个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目前我市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已达88%,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已覆盖100%乡镇和53%行政村。
四、推进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为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素质,市民政局常年组织养老服务骨干培训,并对普通服务人员进行了职业培训,经过培训全市共有130多名服务人员取得了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
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站上国家平台,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2017年末,经过积极对上争取,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733万元。试点工作中包括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标准化、
二、统筹规划康养产业发展
1.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
一是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及健康知识咨询,定期开展免费上门健康体检,健康管理率达到80%。为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服务。
二是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医养融合。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2018年签约率达到50%。印发并实施《盘锦市探索在城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护理站的实施方案》。依托护理站为社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基本的健康体检,有效开展老年养生、保健、预防、护理、康复等服务。对达到医养融合的城乡社区养老设施给予补贴。
三是推进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推进全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要设立医疗室或卫生所,并争取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已取得备案的卫生所要积极争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机构资格。
2.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管理服务中心
完善现有平台,充实用户功能,提高操作便捷性,充分发挥平台连接政府、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平台的基础上开发12349服务热线功能,提供更简便实用的服务定制和应急呼叫手段。推进社区老年人和经过审核的为老服务商家注册工作。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和12349服务热线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板块纳入平台统一调配,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全市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由市民政局提供办公用房,建立市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12349服务热线。在服务中心内,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平台服务人员,建立智慧养老服务指挥控制系统。
三、打造“康养+”产业复合模式
1.探索“康养+医疗”
一是探索在医院设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开办养老机构,享受相关运营补贴政策。
二是探索在县级以上养老机构中开办老年康复二级以上医院。盘锦馥安康复医院是市民政局在市民政福利中心内引入民间资本开办的公建民营型三级专科康复医院。要在全市县级以上养老机构中推广馥安康复医院的经验。
三是完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中医疗板块,完善门诊预约功能、提供在线诊疗和在线结算功能。
2.推动“康养+养老”新融合
一是推进社区养老中的“康养+”。我市民宿床位平时可作为农村互助幸福院用房,可纳入政府补贴运营范围,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有需求时,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或周末可随时转变为旅游民宿用房创收,主要面对本市和周边城市短期游客,配备我市自己培养的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后,也可中短期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旅居养老服务。
二是推进机构养老中的“康养+”。落实《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接收自费养员的政策,公办养老机构接收自费养员的收入全额上交属地财政,然后由属地财政全额返还,可用于非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奖金。结合公办养老机构改造计划,打造一批精品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或打造部分精品楼层、房间,以国内尤其是南方地区、干旱地区养老机构养员为目标群体,吸引其来我市参加候鸟式避暑养老、水乡感受养老、海洋魅力养老,,目标群体应首先集中于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等特大城市的中高收入退休群体。对这部分养老人员,适用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政策和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
四、加大对康养产业的支持力度和重视程度
1.完善和落实十三五养老产业发展规划
辽东湾已立项一个300张床位养老机构,并已获得中央财政资助1200万元。大洼区要抓住辽东湾行政功能并入大洼区的时机,将该项目确定为区级养老机构,达到十三五规划目标。
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全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力争在今年就达到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城市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100%和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60%的目标。
2.落实社区养老设施配套面积
由开发商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配套建设,并向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交付养老服务设施;开发商未能提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或未能开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或未能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或未能向属地政府指定部门交付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不予办理居住小区开发相关的规划、土地、开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老旧小区由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负责解决。
3.成立养老基金
市级福彩公益金的50%以上用于养老事业。借鉴北京等地的经验,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所缴纳的租金由财政全部返还,用于养老设施的维修改造上。
五、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确定培训学校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学校应优先向我市域内派遣学员就业,我市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运营商、各养老机构应优先从上述培训学校学员中招收护理员。今年拟培训1000人。因国家已取消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故由培训学校经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发放证书。并评选星级养老护理员。
我们相信您的提案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