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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91市营商监督局关于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91市营商监督局关于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关于《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市工商联刘丽秘书长:
您提出的《打通“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09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认为提案问题提的较为准确,分析非常到位,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改革力度,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人力等要素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各级政府业已出台的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建立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和公共投资与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评估机制。二是建立财政扶持基金,整合各类政府财政资金,建立统一的扶持基金,用于支持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开展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设立并应用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市政府与农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广“惠农贷”,目前投放4891笔,贷款金额11.7亿元。其次银企对接常态化。各级金融办系统合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产融供需对接会6次,投放贷款9.37亿元。规模为10亿元的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已正式运作,同时争取省引导基金1.5亿元,是全省争取省基金支持最多的地级市。四是积极推动企业挂牌上市。今年我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户,拟在创业板上市1户,目前企业已完成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辽宁振兴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份在新三板融资1亿元。先后按省优化营商环境“八个凡是”要求,解决特定行业任意设定霸王条款、随意提升资费标准、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违规摊派问题。针对供电、供热、通信等特定行业,开展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拆除阻碍外来企业投资、经营活动额外设定限制性条件,及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问题,纠正损害我市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人才服务工作。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加强人才工作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促进作用。六是改革人才服务机制。完善户籍管理、职称评定、生活待遇、社会保险等制度,切实提高人才流动的便捷性。七是完善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建设服务型政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加强各类政府服务平台和社会化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策咨询、融资服务、创业就业、科技创新、市场营销、法律援助等平台功能,支持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加强政府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切实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政府服务能力。八是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考核机制,市政府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目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工作激励机制。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建立纵横联动机制,向“最后一公里”共同发力。建立领导联系商协会和企业的制度,使党委、政府更直接了解企业情况。
一是加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和目的,已通过“盘锦企业诚信论坛”和专家学者讲座等形式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2018年,市营商局和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营商盘锦”栏目,宣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升级。二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同企业家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帮助企业及时排除不法侵害。三是开展全省软环境建设大讨论活动,通过全民动员、各界参与、政商联动,切实增强全省上下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维护软环境的生动局面。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应对挑战的能力和信心,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大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恢复生产,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为企业发展营造环境。五是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正确评价企业家的素质现状,企业家素质提高缓慢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民营企业家的素质现状缺乏正确的评价。没有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价标准,素质提高的方向就不明确,因此,应尽快建立专业的人才素质测评机构,建立正确的民营企业家绩效评价机制,合理评价民营企业家的素质与经营业绩,统一对民营企业家素质的认识,树立正确的高素质导向,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和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引领实体经济的振兴发展。六是加强对企业家的专业培训。首先开展企业人才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系列培训工作,开展“行业名家进中小微企业”活动,组织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企业管理学习等方面培训,计划2018年开展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技巧和艺术、企业财税管理、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法律援助培训方面培训4期,培训人数不少于130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其次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作。面临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以及全球经济依旧低迷、发展前景不乐观的情况下,企业要在错综复杂的大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为此,围绕新形势下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机遇、挑战及任务,提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建议。另外营造人才工作氛围,围绕市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和目标任务,根据市人才发展规划的统一要求,积极贯彻落实《2011-2020盘锦市人才发展规划》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中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七是强化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激励机制。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快民营企业家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进程。加快人才评价和人才流动市场的建设,让民营企业家的素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形势,也让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催生更多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
三是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降费减负政策情况。近年来,开展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市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收费清理改革小组和减负工作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取得了显著效果。近年来,我市共取消、停征、减免缓征收费基金项目26项,每年可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共2.74亿元。其中,停征、合并、减征、免征14项收费基金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000万元;今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调整、停征3项政府性基金和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此外,全面督促各相关单位继续推进落实我市出台的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每年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400余万元。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在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清理工作结果,参照省级目录清单,财政、物价部门编制了盘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整治查处,保障企业权益。充分发挥我市收费清理改革组和减负工作机制体制的作用,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公布了乱收费、乱罚款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针对我市住建系统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市营商监督局下发《关于我市住建系统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与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问题的通报》,在全市范围内,对市住建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会同市物价局对住建系统违规收取的“查档费”予以没收。四是认真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我市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上级下放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近6年来累计承接上级下放职权事项560项,实现了上级下放职权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一手抓简政放权。目前,市级层面累计开展了6批放权,全面取消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职权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政府累计取消职权314项。我市启动市县同权改革,采取“赋权”的方式,将市直部门拥有而县区、经济区没有,但县区、经济区能够代替市直部门行使的职权全部赋予县区、经济区,县区、经济区平均接权400余项。市县同权改革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放权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全面激发了县区、经济区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构建“互联网+监管”新机制。探索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报告制度,为开展信用融资奠定基础。六是开展信用“红、黑名单”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定期为政府部门做“体检”,强化对政府部门的行政监察。制定《营商环境考核评议表》,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设定考核分值,定期在企业家群体中举办考评会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考评。
近年来,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盘锦市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去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工作,涉及37个专题,128项工作任务,涉及各县区及市直部门共49家牵头单位,已较好完成各项任务。今年,在全市开展纠正“四风”优化营商环境和“办事难”专项整治,全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同时法制、工商等部门采取多种举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二是在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加大放权改革力度,启动了市县同权改革。政府出台了《盘锦市赋予区县经济区市级同等行政职权工作方案》,采取“赋权”的方式,将市直部门拥有而县区、经济区没有,但县区、经济区能够代替市直部门行使的职权全部赋予县区、经济区。所赋权事项包括投资审批、重点行业许可、社会民生管理等领域,县区、经济区平均接权400余项。在权力下沉的同时,通过采取市、县两级签订赋权交接书、刻制专用分章、加强培训指导、开展营商环境调查评估等举措,保证了权力放得下、接得住、运行好。三是加大量化绩效考核力度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对工作人员纪律情况进行监察、考评,实行全市政务服务四级运行月度监察通报,对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市级或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程序办理。通过责任追究压力传导提高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审批的效能监察和过失问责。四是在健全服务体系方面。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