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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90市住建委关于促进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90市住建委关于促进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提案
盘住建复〔2018〕14号 签发人:史伟
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9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苗杰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关于促进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们已制定县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通过一系列具体指标加强对县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考核,不断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对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我们从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入手,在充分借鉴国家标准37项、地方标准5项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召开十几次专题座谈会,广泛征集县区、企业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我市物业管理标准规范。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物业服务标准,分为5个等级,每一级标准中都包括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等6项内容,5个等级服务内容相同但服务标准不同。二是配套标准,包括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标准、物业管理公开公示标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标准,保证体系的完整性。三是物业企业管理制度标准和工作流程,有力促进企业从传统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形成系统的管理链,提高服务水平。召开县区会议,所有企业发放标准汇编,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企业开展标准化管理,先试点运行积累经验,实现标准落地。同时对体系运行和工作实施进行跟进,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树立标准化典型企业,确保2018年底前行标准化管理小区达到40%。年底前要求所有物业小区实行公开公示,100%完成“一箱三栏”(物业企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开栏)设施建设和相关内容公开公示。
二、对接我市智慧城市战略,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连接物业、居民、政府、媒体和社区服务提供方,形成“互联网+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打造智慧社区。用户只需关注自己所在小区的微信公众号,即可享受智能门禁、智能停车场、线上投诉报修、在线通知等高效、便捷的物业服务。通过易安居平台和民心网、市长热线、网格管理中心等平台,提供政府监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业主生活服务系统,实现解决投诉、报修、随手拍上传、电梯救援、数据分析、绩效考核等功能,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报修等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畅通群众投诉解决渠道,
年底前各县区、经济区物业管理平台建成率力争达到100%,保证每个物业小区必须有物业管理智能平台,有微信公众号,有易安居平台,把一系列“跑腿事儿”整合到线上,实现业主可以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参与小区建设和管理。
三、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及相关平台,采取知识问答、基层宣讲、专家论坛、法律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群众密切关注并广泛参与物业法规政策宣传和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共同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对于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重点围绕《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出台《条例》的意义、《条例》具体条款内容和《条例》解读;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宣传贯彻《条例》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按照“政府主导、协会组织、企业参与、全社会发动”的原则,采取海报漫画宣传、网上答题、行业竞赛、传统(新)媒体宣传、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与盘锦日报加强合作,重点宣传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各项活动推进情况,印刷宣传画册,参加全省物业管理技能大赛,企业利用小区Led电子屏、业主微信平台(或QQ群)等宣传载体,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公共责任谢您意识。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