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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42市住建委关于建设下游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142市住建委关于建设下游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608

  盘住建复〔2018〕19号                                        签发人:史伟

  对“关于建设下游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董刚委员:

  很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您的《关于建设下游废旧电池回收体系的提案》,市住建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 我市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后,市住建委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大会,按照上述方案要求,2017年上半年,我市首先在部分场所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下半年,按照方案的要求,在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结合我市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可回收垃圾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指含有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

  易腐垃圾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易腐性厨余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家庭产生的木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

  其他垃圾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金属、玻璃、织物等失去利用价值物品。

  三、垃圾分类末端处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

  1、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盘锦京环公司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车队,建设了再生资源压缩打包转运站,确定了回收种类和价格(高于市场价20%)。为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同步建设大型回收站1座,生态岛6个,分拣中心7座。

  2、初步建立易腐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盘锦京环公司已购置十五台餐厨垃圾收运车、改装二十台环卫压缩车,设置了易腐垃圾填埋区域,可满足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需要。

  3、实施有毒有害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该项目已经竣工,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该项目的建成,将实现大部分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4、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建设。目前正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推行垃圾分类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建立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经济区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制定详细科学、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工程来抓。通过编写知识读本、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宣传工作,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使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同时,要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方位、高密度宣传报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做到广播里每天有声音,电视上每天有图像,报纸上周周有报导。

  3、全力推进,严肃考核。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经济区每月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统筹协调解决。要建立常态化考核评价机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县区、经济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此回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