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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11市营商监督局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 |
主 题 词: |
政协011市营商监督局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盘营商监发〔2018〕53号
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民革盘锦市委李坤秘书长: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011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认为提案问题提的较为准确,分析非常到位,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企业家树立正确的素质导向
一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应对挑战的能力和信心,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大企业创新发展,引导中小企业恢复生产,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为企业发展营造环境。二是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正确评价企业家的素质现状,企业家素质提高缓慢的原因之一就是对民营企业家的素质现状缺乏正确的评价。没有一个客观科学的评价标准,素质提高的方向就不明确,因此,应尽快建立专业的人才素质测评机构,建立正确的民营企业家绩效评价机制,合理评价民营企业家的素质与经营业绩,统一对民营企业家素质的认识,树立正确的高素质导向,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和造就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引领实体经济的振兴发展。三是加强对企业家的专业培训。首先开展企业人才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系列培训工作,开展“行业名家进中小微企业”活动,组织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企业管理学习等方面培训,计划2018年开展经营管理人员管理技巧和艺术、企业财税管理、中小微企业法律维权、法律援助培训方面培训4期,培训人数不少于130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创新发展。其次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作。面临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加快,以及全球经济依旧低迷、发展前景不乐观的情况下,企业要在错综复杂的大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素质,为此,围绕新形势下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所面临机遇、挑战及任务,提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推动转型跨越发展的建议。另外营造人才工作氛围。围绕市委、政府关于人才工作的各项部署和目标任务,根据市人才发展规划的统一要求,积极贯彻落实《2011-2020盘锦市人才发展规划》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中宣传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四是强化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激励机制。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加快民营企业家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进程。加快人才评价和人才流动市场的建设,让民营企业家的素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形势,也让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催生更多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
二、建立“亲”“清”的政商关系
一是搭建盘商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召开大会、举办论坛、组织考察团等形式,开展项目对接、合作洽谈等系列活动,搭建地方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的平台。二是建立与企业沟通协调解决机制。政府建立与企业家、投资者沟通协调解决机制。通过定期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解决工作,去年以来,市营商局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次。三是建立帮扶解困机制。建立省政府重点企业帮扶解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企业(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在融资贷款、生产配套以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解决企业后顾之忧。四是畅通企业投诉渠道。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及时受理企业投诉的案件。建立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已办结的案件处理结果满意度。截止目前,共受理省级交办案件8起,已办结4起。五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托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完善各类公益服务,为中小民营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化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开展公益性招聘、高层次人才服务民企行动等活动。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全省银企对接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金融机构推介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贷款展期,进一步加强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共建和谐政企关系。六是保持清白廉洁的政商关系。针对政商交往中关系畸形,不廉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以“清”为借口,拒绝出席、参加合理的企业活动;人为扩大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推脱主动服务义务;索取、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代金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其合法权益等问题。
二、打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降费减负政策情况。近年来,开展违规增加企业负担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市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工作,收费清理改革小组和减负工作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规范涉企收费、落实惠企政策,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企业活力,取得了显著效果。近年来,我市共取消、停征、减免缓征收费基金项目26项,每年可减轻企业收费负担共2.74亿元。其中,停征、合并、减征、免征14项收费基金项目,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000万元;今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调整、停征3项政府性基金和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此外,全面督促各相关单位继续推进落实我市出台的小微企业收费优惠政策,每年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400余万元。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在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清理工作结果,参照省级目录清单,财政、物价部门编制了盘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整治查处,保障企业权益。充分发挥我市收费清理改革组和减负工作机制体制的作用,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把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公布了乱收费、乱罚款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案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针对我市住建系统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市营商监督局下发《关于我市住建系统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与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问题的通报》,在全市范围内,对市住建系统进行了通报批评,会同市物价局对住建系统违规收取的“查档费”予以没收。四是认真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我市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上级下放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近6年来累计承接上级下放职权事项560项,实现了上级下放职权事项全部承接落实到位。一手抓简政放权。目前,市级层面累计开展了6批放权,全面取消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职权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市政府累计取消职权314项。我市启动市县同权改革,采取“赋权”的方式,将市直部门拥有而县区、经济区没有,但县区、经济区能够代替市直部门行使的职权全部赋予县区、经济区,县区、经济区平均接权400余项。市县同权改革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放权不协调、不同步等问题,全面激发了县区、经济区的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四、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一是加大《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进一步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落实《条例》,切实把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和目的,已通过“盘锦企业诚信论坛”和专家学者讲座等形式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2018年,市营商局和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营商盘锦”栏目,宣传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正向激励和反面警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升级。三是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加强同企业家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帮助企业及时排除不法侵害。四是开展全省软环境建设大讨论活动,通过全民动员、各界参与、政商联动,切实增强全省上下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形成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维护软环境的生动局面。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