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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008市工信委落实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步伐,创新打造盘锦“新民营经济”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8-29
主 题 词:

政协008市工信委落实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步伐,创新打造盘锦“新民营经济”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365

  市工信委对《落实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步伐

  创新打造盘锦“新民营经济”的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您单位提出的“落实十九大精神紧跟新时代步伐创新打造盘锦‘新民营经济’的提案”已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关心,我们认为提案问题提的较为准确,分析非常到位,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盘锦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营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今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盘锦市以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培育壮大民营企业总体实力为主线,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把法律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法的宣贯落实工作,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把宣贯工作作为近一段时期的最重要的工作来抓。集中举办了宣贯培训班,邀请参与新法起草工作的工信部专家进行了授课解读,详细介绍了《促进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重点亮点和法律条文的内涵等内容。各县区、经济区、市直相关部门通过网站发布、微信群讨论、公众号推送等多种方式同步开展宣贯活动,并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解读。在全方位的宣传引导下,新法的颁布引起了众多中小企业主和创业创新人员的重视。年初以来,已有超过1000人次通过电话、微信等相关渠道进行了咨询和解疑,宣贯工作取得了不错的开局。

  二是政策保障落实到位。成立了盘锦市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召开全市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大会,先后出台了《盘锦市支持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等近40份政策性文件,特别是《盘锦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从鼓励民间投资、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等10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扶持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的政策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基础。

  近几年来,在良好的政策保障基础带动下,全市每年新注册民营企业数量都保持了20%的增长,日均新注册民营企业近50户。

  三是法律维权服务到位。每年坚持围绕“中小微企业日”、“法律维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大型免费法律服务活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免费为创业基地和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拟定、法律培训等专项服务,进一步保障了企业从注册到运营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的维权能力,防范了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截至目前,成功促成盘锦科技孵化器、文化创业园等10家创业基地和100余户民营中小微企业与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免费的法律服务协议,实现了用法律的力量,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激情

  一是“创客中国”创新创业盘锦区域赛筹备顺利。印发了《关于举办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盘锦区域赛的通知》,制定了《2018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盘锦区域赛实施方案》,明确了参赛企业或创客团队人数、评审方法及奖励措施,积极为更多的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发现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

  二是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态势日趋明显。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2020年)》,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技术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小巨人企业,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了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2项产品(技术)被认定为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130家企业被认定为科技“小巨人”企业。中蓝电子自主研发出国内首条VCM马达自动化生产线,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产能跃居国产马达首位。

  三是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日益稳固。市委、市政府聚焦石化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依托华锦集团、中蓝电子等行业龙头企业,推动建设了盘锦精细化工孵化基地、中蓝电子产业园等专业化、特色化“园中园”,为打造融通发展产业生态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截至目前,我市建设的东北首家精细化工孵化基地已入驻企业(项目)35个。所有入驻企业(项目)全部为符合我市现有石化产业链条延伸要求的好企业、好项目,其中绝大部分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与华锦集团等大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供需和技术合作关系,融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进一步营造多元诚信的融资环境

  近年来,我市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建立政府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等方面工作,提高对民营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在省内率先开展了专利权质押担保业务。市政府出台了《盘锦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市、区政府共列支1300万元与鑫隆泰担保公司、邮储银行合作开展专利权质押担保业务,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创新了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业务开展以来,已先后为福瑞电子、瑞邦石油等5户企业投放资金共计2000万元。另有6户企业已通过审核,计划还将投放资金近2000万元。

  二是原粮质押贷款业务顺利开展。市政府搭建积极搭建大米加工企业与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之间的桥梁,采用突破性的“担保+银行+监管”融资模式,成功推动鑫隆泰担保公司、盘锦大米协会、柏氏米业、市邮储银行以及顺泽资产联合开展原粮质押贷款业务,有效缓解了粮食企业融资难问题。自粮食收购融资平台运营以来,已累计为6家企业发放原粮收购资金6500万元。2018年,预计可完成1.5亿元。

  三是“助保贷”、“惠农贷”等业务不断发力。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设立了总规模10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和1.16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分别与建设银行合作开展了“助保贷”业务,与农业银行合作创新推出“惠农贷”信贷产品,有效化解了企业短期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助保贷”业务已为21户(次)企业投放资金6318万元;“惠农贷”累计投放资金8400笔,共计21.09亿元;“应急转贷”业务已累计为18户企业办理应急转贷资金1.56亿元。

  四是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政府2016年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50号),进一步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市县(区、经济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担保机构做精做强,推荐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加入省级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支持作用,截止2018年3月末我市挂牌营业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为39家,其中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0.4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3.87亿元,当年累计担保额4.99亿元,当年担保企业63户,在保企业243户;31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8.9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32.08亿元,当年累计担保3.58亿元,当年担保企业52户,在保企业443户。

  五是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17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股改、辅导备案、申报材料、成功上市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在场内外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共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累计提供补助资金380万元。目前,新三板存量企业9户,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实现融资1.61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1户,其中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5户,2018年新增3户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不断充实完善我市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后备库,目前我市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中共有企业25户。

  六是“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建设稳步推进。筛选更多地市内信用状况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作为优质客户资源推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入池企业免费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推荐进入“辽宁省中小微企业信用培育池”,增加信用池规模,对入池企业开展金融服务。

  四、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保障

  盘锦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实施积极的人才政策,构建良好的人才生态,对来盘就业创业各类人才给予政策叠加支持,努力在东北地区趟出一条人才引领发展的路子。

  一是人才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在政策建设上,我市围绕制度建设,着力搭建人才政策体系框架。出台了《盘锦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加快实现人才引领全面转型的实施意见》、《推进人才集聚若干政策(试行)》、《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毕业生留盘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等政策措施,为引进人才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在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发放住房补贴等方面提供优惠。

  二是人才载体项目建设全面提速。近年来,我市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基本上搭建了一个横向互联、上下互动的人才载体平台。重点引进了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结束我市没有综合性大学的历史,引入了一大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专家。建立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博士后科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3家,全市60%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同时,建设了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建设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建成创业孵化等众创空间14个,集聚吸引小巨人企业已达25家,引进曙光产业基地等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在盘落户生根。这些载体建设带动了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新技术项目落地盘锦,集聚了优秀人才的智力资源,推动了以“名师带名徒”方式实现传统技能的现代传承,为我市优势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的转型提供了智力支撑。正是这些载体平台一齐发力,促使来自全国各地的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毕业生基础人才汇聚盘锦,为支撑和引领我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智力保障。

  三是产业项目人才集聚效应初步显现。近10年来,我市加快产业调整步伐,先后引进实施忠旺挤压型材、台湾长春石化产业园、和运合成橡胶产业园、北方燃料石化产业园、北方戴纳索丁苯橡胶、合力叉车北方基地、联成化学增塑剂、华润热电等亿元以上项目700多个,为各类人才的集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实践的舞台。针对产业和项目需求,市人社部门推进“域外人才引进工程”,开展系列域外人才招聘活动,搭建校企对接平台。近10年来,累计引进外省市人才9.5万人,基本上扭转了“孔雀东南飞”现象,使我市成为省内具有较强人才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城市之一。

  四是本土企业人才培养工作得到加强。先后通过新进人员上岗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企业职工业务培训、信息化培训、挂职锻炼、专业技术人才深造等培训方式,开展各类人才培训10万余人次。重点加强了培养技能型人才,改扩建面向全国招生的职业技术学院1所,在校生已由2005年的2000人增加到6700余人,增长235%。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数已由2005年315人增加到1370人,增长335%。初步形成了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学校、企业职工培训机构等协调发展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五是优质服务资源进一步开放。采取“点单式”培训服务模式,继续选择优质服务资源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培训指导。根据企业需求,有计划地定期安排培训。今年一季度,已举办企业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学习、政策解读等培训4期,培训近1000人次,这些具有针对性、实操性和答疑性的培训,使企业开拓了视野,丰富了业务知识,提升了企业运营及管理水平,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五、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加大力度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将于2018年6月27日至29日在沈阳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按照会务安排,分配盘锦市18个展位。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织筹备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13号)要求,盘锦市政府下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由市政府统一安排17.8万元资金,组织辽宁陆海石油装备研究院、盘锦福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智能制造、互联网+、智慧城市、创业创新等方面的18户企业参展,为盘锦企业创造与国内外中小企业之间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的机会,为盘锦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开拓国内外市场,开阔视野,创新发展创建了良好的平台。

  六、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持

  为进一步成就创业者的创业梦想,培育了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全市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增加服务功能,构建和培育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2家,创业基地使用面积共69.4万平方米,已累计入驻企业946户,从业人员10196人。其中,盘山县创业大厦、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盘锦科技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市小微企业文化创业园、盘锦新宇保利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公路港小微企业物流创业园、盘锦小微企业创业园7家创业基地已晋升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今年已组织盘山县创业大厦、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盘锦科技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这些创业创新基地将创业引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创业扶持有效地融为一体,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七、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累计开展了6个批次放权工作,共取消331项行政职权事项,取消审批前置要件和证明事项67项,建立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制定出台《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确定4个方面、36项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容缺审批、并联审批,营造企业家“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的最佳投资环境。

  二是创新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审批、审核无一不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了办事流程,明确了各窗口办事事项,办事时限,并设有咨询窗口。从简化审批模式入手,统一时限,统一要件,做到了联审联办,多联合一,多评合一。建立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机制,有效的控制了“推绕拖”等问题和现象的发生。按照“3550”审批模式,我们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了便民服务。近一个月以来,全程代理受理事项220个,代办项目总投资额累计近783亿元,办结项目96个。通过实行代办员制度,代办员上门服务近400批次,完成审批事项1083项,解决疑难问题549个。

  三是建立“容缺审批”机制,促进项目投产达产。为解决企业和项目前置审批约束制约问题,使一些审批审核事项因一个部门出现材料不全,而造成全链条的审批阻碍,市政府出台了“容缺审批”的实施意见,审批单位不因为一个单位没批而影响审批审核进程。如项目施工审批150天左右,现在压缩到50天。有的项目做到即时即办,不需现场勘验。通过“容缺审批”机制的建立,极大促进了项目的开工和落地,缩短了项目的投产、达产时间,使一些项目投产比原来提前10个月。今年我们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办理65个审批事项。同时我们严格事后监督,对企业承诺不兑现的审批项目,相关部门取消原审批事项。市营商局从营商环境建设上入手,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征询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落地生根、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这既让审批部门敢做敢当,也为我们营商环境创造了一个宽松、规范的便民便企服务的新模式。

  四是简化执法流程,实施便民服务。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整理问题并列出清单。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公安机关与群众面对面座谈,征求意见12条,自查自纠问题52项。在办理车辆证照方面,增加两处增管服务站,同时不断简化程序,简化申请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做到了即办即结,当场取证,开通了绿色通道。市公安局还压缩办理身份证时间,取消工本费,实行免费邮寄。消防部门在消防验收中,简化消防手续,在申报消防材料上,精简50余项,精简比例达38.6%,审批时限平均压缩65%,实现了消防执法服务“零投诉”。

  八、打造新民营经济,就要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我市也将逐步建立并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由统计部门将工商、税务、人社、金融等数据信息统一调度、监测、发布,做到数据共享,不再增加企业负担。

  盘锦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