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514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调整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提案》(第042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调整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提案》(第04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439

盘农发〔2019〕29号

周美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为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做好《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编制《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规划(2018——2022年)》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研究、积极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局领导班子工作会议精神,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委农办)牵头,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相关科室配合,做好局内部工作协调调度。同时结合市直各有关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层层压实责任,部门之间分工协作,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把规划编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规划定位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高点定位、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高标准、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区镇协调、城乡融合的原则,把握工作重点,深入挖掘特色,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产业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四、做好规划编制

 

       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产业规划(2018-2022年)》精神,结合《盘锦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已形成《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规划(2018—2022年)》的征求意见稿。规划包括发展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其中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15项内容。下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市直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计划8月份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