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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72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郑猛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盘锦市空气质量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8年盘锦市大气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值为36μg/m3,比省里下达的年度任务下降16.3%,同比去年改善10%;PM10年均浓度值为59μg/m3,同比去年改善11.9%;全年环境空气质量290天达标,同比去年多1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5%,比省里下达的年度指标提高3.7个百分点,同比去年提高3.9个百分点。
1-5月份,我市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天数为111天,其中优28天,良83天,达标率为73.5%,同比去年提高2.7个百分点。PM10平均浓度为74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1%,PM2.5平均浓度为48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
(一)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对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进行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盘锦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专项行动方案》、《盘锦市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的通告》、《关于开展“冒黑烟”柴油车辆整治工作的通知》、《盘锦市“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盘锦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整套专项行动方案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市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县区经济区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目标,把大气治理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
(二)不断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强度
1.根据《关于开展“冒黑烟”柴油车辆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上路执法,对“冒黑烟”车辆开展集中整治,对机动车集中停放地和维修地开展环保监督抽检工作,全年共开展近三十次机动车污染查处整治行动,检查车辆4185台/次,对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到位方可上路,在电视台、盘锦环保公众平台、盘锦日报将冒黑烟车辆曝光,以此强化机动车“环保上路”意识。
2.积极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行动。2014年淘汰黄标车任务为10500台,实际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9083台;2015年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9497台;2016年淘汰黄标车任务为8002台,实际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9954台。2017年淘汰黄标车任务为6171台,实际完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8106台。2013年-2017年累计淘汰黄标车90461台,超额完成淘汰任务。
(三)统筹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1.各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对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和控制扬尘管理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视频监控安装“七个100%”的要求,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状况和文明施工形象明显改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进一步强化混凝土和沥青搅拌站的治理和环境管理工作,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80%以上的搅拌站搅拌设备、上料系统及料堆进行了密闭处理,厂区加大了洒水频次,扬尘污染初步得到遏制。强化了防水卷材行业治理,全市关停取缔了5家企业,12家防水卷材企业对沥青烟处理装置进行了整改,新安装了光氧催化、经典捕捉等沥青烟收集处理设施。
3.为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我市出台了《盘锦市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重点从两方面着手提升城市道路清扫扬尘治理工作。一方面全面提升环卫保洁作业精细化水平,市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主干道机扫4次/天(次干道机扫2次/天),洒水4次/天。另一方面统筹安排资金,不断购置新设备,购置洒水车、湿式清扫车等道路保洁车辆20部,进一步提高了城区道路湿式机械化清扫水平,我市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
(四)推广农使用清洁能源
要充分发挥盘锦市气化辽宁试点城市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气化辽宁的关键性工程——辽河油田双六地下储气库主体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科学谋划天然气管网和场站建设,累计建成城市中低压管网569公里,建成辽河燃气CNG母站等4座母站和12座汽车加气站,建成 1座天然气液化工厂,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及两县县城的供气管网设施。目前,全市农村天然气通气使用率已超过88%,同时不断加快清洁取暖步伐,目前已安装燃气壁挂炉10万多台;全面开展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推广工作,城市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5%、城市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100%;推进工业气化,辽河油田、华锦集团“油改气”工程全面完成,共替代燃油锅炉、窑炉200多台,使用天然气13.62亿立方米,替代燃料油114.7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3358吨、氮氧化物3822吨;积极推进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供暖工作,全市建设完成地源热泵项目9个,建筑面积99.4万m2,折合示范面积107.3万m2。
(五)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行动
1.大力推进企业提标改造。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继华润盘锦电厂在全省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长春化工自备电厂、华锦集团自备电厂、丰源动力燃煤发电机组也相继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汇洲热力公司是最早完成超低改造的供暖企业。解决臭氧污染问题,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石化企业“一厂一策”标准,华锦集团、北方沥青燃料、辽河石化、北方沥青、北化鲁华、盘锦浩业等石化骨干企业初步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
2.大力实施城区集中供热。打造以华润盘锦电厂为主的清洁集中热源,先后取缔了田家锅炉房4台锅炉(90蒸吨)、新立锅炉房3台锅炉(80蒸吨)、生态园锅炉房4台锅炉(100蒸吨)和军民供暖站锅炉房7台锅炉(165蒸吨)。对特殊区域强化改造,其中大洼金远锅炉房两台20蒸吨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双台子热力公司和广田热力公司两家供暖公司通过购买华润热源的方式变为调峰热源。通过并网改造,淘汰了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6台,15蒸吨锅炉1台,10蒸吨锅炉1台,共计435蒸吨。
3.大力拆除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018年全面淘汰县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及部分农村锅炉共计95台608蒸吨,拆除锅炉台数是省政府下达给我市任务的5.3倍。
(六)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专项督查巡查的通知》,遵照“目标任务不变、政策措施不改、督察力度不减”的原则,各县区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监管体系,有关部门起草了倡议书,向广大市民倡议从自身做起,树立文明城市新风,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不焚烧秸秆。组建了大气工作微信群,绝大多数乡镇街道悬挂了宣传条幅,利用宣传车、农村有线广播,开展禁烧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昼夜对各县区、经济区进行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检查督查,各县区同时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火点立即定位,秸秆禁烧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各街镇空前重视,动用了公安、城管、消防等各种力量巡逻检查火点明显减少,过火面积明显减小,火势明显可控,全市形成了消防、综合执法、街镇政府、公安、环保五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及《盘锦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狠抓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强化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县建成区和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消除燃煤小锅炉,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二是针对各类建设工地,全面推行规范化施工,确保现场围挡、路面硬化、物料覆盖、湿法作业、密闭运输、车辆冲洗“六个100%”。对于一定规模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与有关部门联网。
三是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对秸秆焚烧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在有条件的地方安装视频监控,对秸秆焚烧现象实时监控,实现全覆盖监管秸秆禁烧。
四是开展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行业开展VOCs污染整治,对石化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全面实施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五是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对重污染天气限产限排企业的响应方案进行完善,细化减排措施,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强化重污染天气期间环境监管力度,不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