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91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完善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关于完善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的答复
盘林湿字〔2019〕95号
签发人:徐 伟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
《关于完善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该提案提的很好,对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将起到积极作用,对改进湿地保护工作也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在此,感谢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加强保护地建设,划清湿地保护红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地建设工作,共划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际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各1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省级湿地公园3处,湿地保护面积达12.4万公顷,占自然湿地面积的57.3%。同时,将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羊圈子湿地纳入生态红线管控范围,实施严格保护。
三、坚持规划先行,湿地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一是严格执行《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启动了《盘锦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制定了《辽河油田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加速退出及生态恢复方案》,推进辽河油田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修复,今年以来,已关停退出油气水井96口井,其中核心区67口,缓冲区29口,生态恢复缓冲区井场3座。三是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湿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盘锦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盘锦湿地保护工作。四是持续推进退养还湿工程,清理平整养殖池塘面积4400亩。
四、统筹水资源,有效缓解湿地缺水问题。一是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启动了《水资源配置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实施2018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为8万亩湿地实施生态补水,有效缓解了湿地缺水问题;三是推进月牙河和大羊河治理等引水潮沟清淤工程,将改善湿地排灌面积40万亩。
五、创新体制机制,夯实湿地保护基础。在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履行湿地保护职责的基础上,在本轮机构改革中,进一步优化和整合湿地保护职能,设立了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下设湿地服务中心及四个管理站,统一行使湿地保护职能。为加强自然湿地和重点野生动物保护,今年,我们启动了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已委托国家林草局林业调查规划院编制了《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并组织了专家咨询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整方案》正在修改完善。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浓厚氛围。在“爱鸟周”“ 野生动物宣传月”“ 世界湿地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标语、条幅、传单等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多途径宣传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知识,提高公众对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在中小学校建立湿地班和爱鸟班,定期开展保护湿地和野生动物等专题活动。
七、积极争取湿地保护补偿资金,探索建立湿地保护补偿机制。近年来,通过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退耕还湿、重点生态功能区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累计对上争取资金近8.4亿元,其中:国家林草局、财政部4次将辽河口湿地列为湿地生态补偿试点,争取试点资金1.05亿元,用于开展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辐射区基本农田和二轮土地承包耕地补偿、湿地生态补水、湿地生态修复、湿地周边环境整治、湿地保护等项目;争取国家林草局退耕还湿资金1000万元,在保护区内实施退耕还湿1万亩;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14亿元,用于开展盘山县和大洼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湿地保护工作;争取河流湿地生态补偿资金2.82亿元,开展辽河、凌河保护区5.5万亩耕地退耕还河;争取自然资源部矿山治理资金2.6亿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项目3个,治理总面积6729亩;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今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5853万元。通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补偿资金,初步探索了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思路,为建立湿地保护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们将通过开展一系列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功能、提高民众湿地保护意识、增强保护区监管力度。我们将利用已有的补偿资金,全面实施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等湿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和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项目,丹顶鹤种源繁育基地建设等重要物种保护项目,进一步提升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改善野生动物栖息繁殖环境;积极拓展对外合作空间,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开展GEF7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全力打造盘锦“湿地之都”。全面总结生态补偿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与湿地保护良性互动的湿地补偿机制。开展湿地科普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研究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和相关知识传播;探索建立全域野外视频监控系统和利用无人机巡护等模式,实现湿地重点区域和重要物种栖息地智慧化、智能化管理;探索社区和NGO组织共管模式,不断加大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
最后,感谢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恳请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对我们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方法,助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敬礼!
部门负责人:徐伟
承 办 人:刘野 联系电话:1524275****
附: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