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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640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第099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第09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616

盘住建复〔2019〕5号

签发人:史伟


尊敬的民盟盘锦市委各位领导: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后,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大会。按照上述方案要求,2017年上半年开始,我市在部分场所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实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购置、建设工作。目前,已陆续在全市170个住宅小区、93个公共机构、362个相关企业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共购置分类垃圾桶4900个,购置或改装垃圾分拣车辆157台,布设垃圾分类桶组或站点3267个。


        (二)建立生活垃圾督导员队伍。针对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等不同情况,目前全市已配备垃圾分类督导员497人(其中居民区配备232人,公共机构配备148人,相关企业配备117人),通过督导员每日在居民集中投放垃圾时段进行督促与指导,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三)开展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全市建立了市、县区(经济区)、街道、社区四级垃圾分类管理队伍,为统一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对全市四级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实施层级培训,截至目前,已举办各种垃圾分类业务培训544次,对5204人进行了业务培训。


        (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一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盘锦电视台黄金时段反复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二是在房展会、居民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通过发传单、宣传品、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三是开展社区宣传工作,利用社区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截止目前,共举办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156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4万余份。


        (五)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制度。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了《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同时委托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正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其它相关标准,为我市下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科学指导。


        (六)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为提高垃圾分类质量,在主城区通过政府购买盘锦京环公司垃圾分类服务,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目前,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已经同盘锦京环公司分别签订5万户的垃圾分类委托服务协议,辽东湾新区签订1.3万户的垃圾分类委托服务协议,实施“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的居民小区已达到151家。盘锦京环公司在上述居民小区共布设智慧垃圾分类站点1727个,购置可回收和易腐电动车收集车93辆。配备垃圾分拣和服务人员229人,发放智能卡121287户。实施“互联网+”垃圾分类模式的居民区,垃圾分类效果明显好于普通模式。


        (七)完善末端处理系统。一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系统。盘锦京环公司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车队,建设了再生资源压缩打包转运站,确定了回收种类和价格。为实现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同步建设大型回收站1座,生态岛8个,分拣中心14座。二是初步建立易腐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盘锦京环公司已购置21台餐厨垃圾收运车,配备餐厨司机、装卸工等44人,设置了易腐垃圾填埋区域,可满足目前易腐垃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需要。三是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目前焚烧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明年年底建成并投入运行;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预计今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具体的、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措施。


        (二)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差,分类质量不高,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个别单位还存在对垃圾分类工作不重视,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四)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没有深入,其示范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五)各县区、经济区对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认识不同,推进该项工作没有形成系统的合力,垃圾分类财政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按照民盟盘锦市委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党政机关、医疗机构、学校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上述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步伐,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范围,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下一步我们要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广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同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自觉发动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身边的家庭成员和社区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习惯。


        (三)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我们要通过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协调调度,抢抓施工进度,到202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


        (四)建立层级考核体系。落实市政府对各区、各区政府对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工作,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评选垃圾分类年度优秀街道、优秀单位(组织)、优秀小区和优秀家庭、优秀分拣员、优秀督导员,给予物质或者精神奖励,促进各层面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六)推进制度建设。依照《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分类投放、收集的标准和方法,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