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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653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水利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疏浚辽东湾新区河流支流的提案》(第100号)的答复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市水利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疏浚辽东湾新区河流支流的提案》(第100号)的答复意见
盘水利〔2019〕44号
尊敬的张宏坤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疏浚辽东湾新区河流支流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支持,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区域水系现状和出现原因进行调查评估,并制定修复措施和计划
沿滨海大道和中华南路交口附近的排水沟渠,是衔接临港区榆树街道及荣兴街道四家子村的大排水,非死水,对农田灌溉意义重大,其管辖权限在荣兴镇政府。在接到提案后,我局即责成大洼区水利局督导荣兴镇政府处理此事。荣兴镇政府经过仔细调查,认定前期形成“死水”原因是水体流通不畅,不能彻底排放到辽河所致。目前在榆树街道泡田水排放后死水问题已经消除。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荣兴街道办事处对该支流设立了拦截网具,并派专人负责及时清理所产生的杂草及漂浮物,同时,及时蓄水排水,确保水质清新。
二、关于进一步细化河长制,针对盘锦市重要河流支流也设立负责人制度,以保证责任到位,管理到位
(一)将所有河流及其支流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我市自然河流21条,其中:辽河、绕阳河、大辽河、大凌河4条为大型河流,西沙河为中型河流,其余16条为小型河流。2017年,我市将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自然河流、人工沟渠(56条)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2018年,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改革,将湖泊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并将房前屋后具有治理保护需要微小河湖(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下)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至此全市共纳入河长制河流109条,湖泊3个、水库7座。2019年,我市以乡村振兴为目标,深入推进河长制向农村发展,4月30日完成村巡河员、保洁员责任落实,基本上每个沿河村都有水管员、网格员、保洁员负责水面巡护管理。
(二)按照“行政区域全覆盖”原则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市级采用双总河长模式,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总河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环保和农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按照水系河流由5位副市长担任市级河长,县、乡级河长比照市级建立,每个行政村由书记或村长担任河长。此外,我市还将四级河长体系、三级警长制与水利基层服务体系、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收集保洁管理体系有机结合,确定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市、县、乡三级警长+基层水管员、保洁员+网格员”模式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确保每段河流均有党政领导作为河长、每个行政村均有水管员、保洁员,落实巡护管理职责;并依托市委市政府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赋予网格员开展河道、渠系、水库、湖泊监管职责,实现河长制管理“行政区域全覆盖”。
三、实施水体治理政务公开,接受群众有益提醒和监督,实现共防共治
在政务公开方面,我市主要通过建立监督举报机制保障公众参与:一是在河流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明确河湖管理责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市长热线,通过市长热线,及时收到并处理群众反映的河湖环境问题。三是在水利局门户网站上、宣传材料上,公布和印制市、县两级河长办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举报。四是依托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建立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发布及管理使用平台,同时开发手机app,群众可以通过app或者二维码报送发现的水环境问题,信息平台将及时对问题进行分类,并反映到对应河长,由河长带领解决。目前信息平台已经进入测试阶段,将于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辽东湾地区河长制组织体系表
盘锦市水利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