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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76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推动“救急难”工作的提案》(第79号)答复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推动“救急难”工作的提案》(第79号)答复意见的函
盘民函〔2019〕27号
签发人:张 岩
尊敬的佟倩委员:
您的《关于完善推动“救急难”工作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问题,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于2017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的意见》(盘民发[2017]133号)文件,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方法途径,规范了操作程序,建立了数据信息库。
目前,此项政策已在全市范围内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救急难”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