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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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81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服务的提案》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服务的提案》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383

桑海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摆正自身位置,明确服务意识。我局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和规范落实落地,让物业从业人员言行有规范、服务有标准、操作有流程,解决服务无标准、管理不规范、维修不及时、评价不科学等问题,减少物业服务中的随意性、任意性和目的性,使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树立标准化管理典型企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工作持续有效全方位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业主的合法维权、合理维权意识,增强业主“物业是商品”、服务需要支付费用的观念,增强缴费意识。

  二、关于规范服务标准,严禁霸王条款。我局制定了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每一级标准中都包括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房屋共用部位管理,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和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管理,绿化养护管理等6项内容,5个等级服务内容相同但服务标准不同。建立大数据系统,在全行业建立互联互通的信用系统信息化平台,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失信行为信息,实现全省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对接共享和信息对称,充分发挥信用系统在物业管理中的引导评价功能。构建以业主评价权重为主,行业评价次之,企业自评参考的“三位一体”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实行信用等级的动态管理,扶持守信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逐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难行的局面。

  三、关于健全收费标准,实行财务公开。2018年,我局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各小区做好“一箱三栏”(物业企业服务意见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开栏)设施建设和相关内容公开公示,将物业企业信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等内容和标准进行公开公示,接受业主监督。目前大部分小区都已设置“一箱三栏”并进行公开公示。

  四、关于行使业委会职责,担当维权责任。市政府层面非常重视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近年来都把业主委员会成立指标做为民生实事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我们正督导各县区把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纳入辖区社会治理和基层民主管理的总体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应建尽建。进一步明确街道、社区在物业管理中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处理好物业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明确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对于不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不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业主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确保正能量的业主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五、关于物业依法服务,严禁涉黑涉恶。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目前部分住宅小区存在的毁绿占绿、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违规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执法进小区”,加强部门综合执法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导物业企业对其服务区域展开全面排查,发动业主提供线索,对诸如垄断装修沙石、利用恐吓威胁手段强行收费、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恶意竞标、强揽项目、阻碍交接、侵占资源、套取资金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影响小区业主工作生活和物业公司正常工作的行为进行摸排。同时,要求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利用日常监管、信访投诉、社会舆情等手段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并及时收集、汇总、上报。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