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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574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家庭过期药品集中收集处置的提案》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关于家庭过期药品集中收集处置的提案》第1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257

李玉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家庭过期药品集中收集处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家庭过期药品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管理路径

  2017年3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盘锦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后,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启动大会。按照上述方案要求,2017年上半年开始,我市在部分场所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目前,已陆续在全市170个住宅小区、93个公共机构、362个相关企业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结合我市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有害垃圾指含有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

  住宅集中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专用垃圾桶,垃圾桶设置最低标准为:小区单元楼门口附近按每30户设置一组垃圾桶,含1个可回收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和1个其他垃圾桶;按每300户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桶。对有害垃圾,由小区垃圾清运员定期进行收集、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用垃圾车进行转运并无害化处理。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具体的、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管理的约束机制和措施。

  二是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差,分类质量不高,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个别单位还存在对垃圾分类工作不重视,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别是过期药品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按照李玉善委员的工作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快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的步伐,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强化习惯养成。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范围,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三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处理。通过现有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对有害垃圾中的过期药品实施统一处理。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起草《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其颁布实施,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