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21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470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的提案》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的提案》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647


 

许文欣委员:

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已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可回避的一项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并多次在会议上提出“让老年人老有所养、生活幸福、健康长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要把政策落实到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提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将其列入相关规划,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压茬推进工作落实。目前,养老普遍呈现出“9073”格局,即:90%身体状况比较好的老年人,采取以家庭为基础的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开展日常活动,他们需要良好的活动室和老年服务中心;3%的老年人,主要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通过机构养老予以保障,他们需要的是床位和护理。为此,我们按照“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盘锦市常住人口138.97万,60岁及以上人口31.5万,占比22.67%。现有养老机构54家,养老机构总床位6144,床位数量能够满足养老需求。已建设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29个,实现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近几年,我市始终把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在体系建设、质量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争取到国家、全省两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733万元、省级财政支持1000多万元。我市以两级试点为契机,通过抓设施建设、抓平台建设、抓上门服务、抓人才培养、抓品牌服务、抓“三社联动”、抓农村养老,助推了养老服务一体化、均等化、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产业化发展,实现了养老服务体系新发展、养老服务质量大提升、养老服务模式再创新,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已经跻身全省第一梯队,成为省内养老设施覆盖面最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广速度最快、争取改革试点数目点位最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最大的城市。

“十三五”期间,我市就已经把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社区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纲领性政策文件,并且把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巩固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纳入《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推动卫生服务与社区养老有机结合,我市相继制定并印发了《盘锦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医养结合的目标任务。市民政局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实践创新,在原有的智慧养老App基础上,通过招商的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由市民政局提供用房,由普天大健康集团和中国移动提供技术支持,投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运营平台,开通12349服务热线,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养老服务。为有效解决高素质、专业化护理人才匮乏问题,我市大力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培训学校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贴,达到“专业培训、持续上岗”的目标。从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获得了国家、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养老设施建设运营、引入社会力量公建民营、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受中国传统观念束缚、老年人收入支付能力不足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有限等因素影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局面还没有全面打开。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的那样,大多数老人及其儿女都不愿意选择机构养老,即使入住了机构但在心理上还有被社会遗弃的感觉,许多老年人都有强烈的“离家不愿离开社区、医疗养老相互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目前,我市虽然实现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但是管理运营没有跟上,除了新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到位、医养结合,配备了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护理人员,满足了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外,其他大多数的养老服务设施仅满足老年人文体活动、休闲娱乐等基本需要,日托、护理、医疗、康复、照料等全方位服务还没有实现

三、下步工作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精神,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有效衔接,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既没有离开家的感觉,又能享受到充分的照顾。

(一)健全完善养老体系,不断深化社会化改革。巩固深化两级改革试点成果,积极助推将盘山县、大洼区民政局纳入各自县区规委会成员单位,通过建管用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管理、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切实对标先进地区,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同时,能市场化的交给市场调节,能够公建民营的推行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积极调动民间组织、社会慈善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参与热情,简化审批,放宽准入,支持各类所有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认真落实好《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4]20号)等政策规定,引导鼓励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投资养老产业,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巩固深化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探索对老旧小区和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有计划地在老年人口比重大的社区,注重利用闲置资产改建一批社区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化原则,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将社区养老与日间照料有机结合,打造社区养老的地域品牌。

(二)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作用。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盘锦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五大任务,确定了3家单位为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并将开设绿色通道的39家医院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居家、社区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关系通过“一个社区,建立一个一体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方式,探索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对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推进医疗和养老深度融合,逐步实现医疗、护理、保健、理疗、中医养生、健康服务的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的通知》,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共享、无缝对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充分发挥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持续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020年6月开始,我市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连续三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为全市1100多名失能、半失能的低保、低保边缘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上门服务,重点开展以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乐和日常护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助一护”基本服务及7大类近60项上门服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发挥好市级居家养老智慧服务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好“五助一护”养老服务,在兜住底线、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同时,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受众群体。

(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储备养老护理人才。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先后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市经济技术学校沟通协调,筹备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在市医疗集团筹建养护中心培训学校,作为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培养专门人才。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先后与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沈阳长者汇、合众优年等大型养老机构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不断加强养老人才储备此外,市民政局已牵头相关部门制定了鼓励大、中专毕业生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政策,对从业五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6-10万元大额奖励,积极吸纳和引进专业的、年轻的养老服务人员,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结构,积极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护理员评星评级,评选出星级养老设施和养老护理员,评级结果与奖补政策挂钩。

您的建议是我们进步的动力,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尤其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民政局

                            2021年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