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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469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做好“长护险”推进与“介护服务”配套嫁接的提案》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4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做好“长护险”推进与“介护服务”配套嫁接的提案》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304


尊敬的李林生委员

    您在盘锦市政协八届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做好“长护险推进与“介护服务”配套嫁接的提案》,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认真调研,现结合实际对您的答复下:

一、紧紧围绕市政府出台的《盘锦市开展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继在实施细则、失能评估的管理及标准、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管理、护理服务项目及标准、保费征收、支付方式及结算标准等方面出台了10余个配套文件

二、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方经办的招标采购工作,确定了具体承办单位

三、完成了28家定点护理机构的资格准入评估工作,首批定点机构已完成公示和确认

四、完成了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的开发改造

4月1日,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的扣费,截止6月底,共60.55万人参保,征收保费2385万元;5月份,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工作,截止6月底,已评估219人,首批通过评估人员正在公示评估结果,7月1日起将享受待遇。新的长护中心职场已经正式投入运营

六、针对长期护理保险与介护服务配套嫁接我们正在从政策层面和服务实际需求方面积极探索,我市已被评为辅助器具的国家试点城市,下一步拟将辅具租赁费用列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随着长护险试点工作的推进我们适时的提高待遇人群的服务标准扩大基金的支付范围。

感谢您多年来对医疗保障的支持,今后会认真听取专家和群众的宝贵意见,为医保事业贡献力量,为人民谋福祉。

 

 

 

盘锦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