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21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458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各位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贵委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各县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入的财政资金相对不足。
(二)居民垃圾分类意识较差,垃圾分类质量较差。
(三)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还没有得到发挥。
(四)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没有明确到位,垃圾分类工作压力还没有传导到街道、社区,其垃圾分类引导、督促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发挥。
二、今年上半年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16日颁布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将开始实施。《条例》对我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规定,改变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无法可依状况,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到了“强制分类时代”。今年上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条例》宣贯工作:
(一)编制了《〈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方案》。
(二)启动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
(三)谋划《条例》实施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县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
(四)编制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起草了《垃圾分类验收办法》。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垃圾分类基本制度。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条例》贯彻实施为抓手,推进垃圾分类资金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管理等制度落实,制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
(二)加强推进进度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为下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落实每周对推进情况进行调度、每月组织召开推进工作会机制,组织各县区交流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
(三)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继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范围,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结合对《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宣贯,编制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垃圾分类舆论氛围。
(四)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教育惩戒作用,提高执法震慑力、影响力;健全垃圾分类执法体制机制,重点突出,持续深化全链条执法监督和部门协同,从广度和深度上做功夫,推动垃圾分类向纵深方向发展。
(五)继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量处理设施建设。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抢抓施工进度,确保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