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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446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第12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刚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和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强化河流水环境治理和加强河湖岸线保护力度的提案》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符合“十四五”发展战略和2035远景目标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提案中涉及水利工作的三项内容,向您答复如下:
一、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是依法保护河湖,科学合理编制岸线利用规划的基础。我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上级水利部门统一部署,从2018年开始启动,工作要求是完成全市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所有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汇总形成全市一张图。市河长办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河湖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盘政办〔2019〕7号),明确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湿、交通等部门工作职责,确定河湖划界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度。2019年,投入资金400万元,完成了全部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5条)、1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4条流域面积不足50平方公里的市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2020年,投入资金30万元,完成了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并对2019年划界成果进行汇总上图。目前,划界成果已全部通过各县区网站进行了公示。
2021年,计划投入50万元,完成全部流域面积10-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目前已确定进行划界河流27条;完成了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支持单位;10月底前将完成划界工作,形成划界成果,并通过技术审查;11月底前完成各县区政府公示,同步开展10-5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上图工作,形成全市“一张图”。
二、构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
2020年,通过积极申报和争取,盘山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试点县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县予以适当支持,是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突出系统治理,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多项水利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统筹规划,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水域岸线并治,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崖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盘山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是针对盘山县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水资源环境生态建设、水域景观建设、水资源处理等生态建设理念,恢复河道功能和空间形态、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提高区域生态承载能力;从而盘活盘山县西部镇街生态水系,达到治理河道防洪标准10年一遇,生态岸线率9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考核断面水质达到IV类目标标准;解决西部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的问题,从而推动湿地芦苇产量的提高和淡水养殖业的发展,实现稻蟹生态立体混养,从而促进了乡村经济的振兴;进而形成“生态水利、生态宜居、生态振兴”的发展格局。该项目共包括河道清淤疏浚、水闸、泵站、土地复垦、交通桥、污水处理厂等13个大项,65个小项,总投资5.28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2.715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2.565亿元。
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始施工,截止到4月8日已完成投资2.02亿元。目前,1-6标段砼工程已完成90.5%,河道清淤工程完成95%,堤防护坡工程完成80.5%,正在进行设备的安装;第7标段已完成两条连通河的清淤工作(共4条),4座倒虹吸已完成2座,第三座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毕,正在绑扎侧墙钢筋;万金滩闸启闭机房混凝土浇筑完毕;红旗站出口混凝土浇筑完毕。争取6月底前实现红旗站试车通水;1-6标段砼工程全部完成;堤防护坡工程完成95%;设备安装完成。
结合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七个生态节点项目,全力推进西部生态湿地、生态养殖产业、美丽河湖生态宜居乡村、现代农业示范、农业产业链带动工业、生态湿地旅游六大产业版块融合发展,加快西部快速发展崛起。一是推动生态湿地恢复。有了丰沛水资源调节,防止湿地退化,稳定了世界最大湿地中国最美湿地。二是推动生态养殖发展。水资源有效补给调节,苇田蟹苇田虾等养殖业做大做强,创新品牌。三是推动生态宜居乡村。综合治理的生态河流,水青岸绿景美,连接绿树环抱、青水环绕的美丽宜居乡村。四是推动现代农业示范。将现有因地下水枯竭低产井灌区变成高效立体稻蟹混养的农业示范区。结合辽干治理河滩棚户区政策落实,发展建设西部棚菜产业,采取合作社形式,大户引领,订单销售,建立覆盖全市至全省的蔬菜批发市场。五是推动农业融合发展。扶持引进一批水产品销售储运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六是推动生态湿地旅游。结合红海岸,把水系连通形成的七个生态节点与绕阳湖、东郭南井子森林连成湿地生态旅游精品路线,发展盘山湿地生态旅游产业。
三、实施辽凌河生态封育
我市辽凌河干流生态封育工作始于2011年,生态封育面积为61064.93亩。通过实施生态封育,有效防治了河滨带水土流失,对减轻河道淤积、涵养水源、固沙固滩固堤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清除行洪河道内乱搭、乱建和高杆作物,消除了行洪的人为障碍,恢复了河道行洪能力,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基本稳定在四类标准,有的时段、区段可达三类标准;封育区成为鸟类、鱼类等生物栖息的重要生存空间,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
2020年,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9〕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盘政办〔2020〕4号),成立了生态封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采取市包县的方式指导各县区开展生态封育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封育任务,明析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各项封育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全市共新增生态封育面积30199.79亩,其中退耕封育面积24010.83亩,共签订土地回租协议5211份,各县区全部完成了封育区上图工作。省补资金4480.7万元,市补资金1117.88万元,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农民手中。
为了加强9.1万亩丰育区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以市水利局为监督主体,各县区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的日常监管体系,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制。各县区以基层河务所为基础,按照“提升效能、不留缝隙、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指挥有力的管理体系,封育区内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配套建立健全管理人员考核问责机制和奖惩办法,切实将封育区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和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协代表的关怀帮助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支持下,我市水利工作和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会更上一层楼,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盘锦市水利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