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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438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第118号提案的答复(林湿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第118号提案的答复(林湿局)
董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国际湿地城市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创建生态文明和国际湿地城市的建议。
市林湿局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宣传和科普教育工作,推动全民参与湿地保护工作意识稳步提升。一是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世界候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二是开展《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在保护区内开展全民湿地体验徒步活动等,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盘锦发布、湿地中国等、美篇等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宣传我市湿地保护相关重要活动。三是创新宣教载体,常规性开展“湿地讲堂”活动。先后在学校、红海滩廊道、社区等地开展讲堂23期,传播了湿地专业知识,提高了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实现了小平台、大传播。四是与盘锦电视台合作创办了《林湿人的一天》栏目,与“联播盘锦”栏目合作,持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工作;在新华社客户端、北斗融媒、盘锦发布、湿地中国等网络媒体开展宣传200余次,在央视“朝闻天下”、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辽宁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30余次,提高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五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和在保护区周边开展“进大集”等宣传活动,向周边居民和油田作业的工人进行湿地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六是加强中小学校湿地生态保护教育,积极开展湿地学校创建工作,鼓励学校将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内容纳入教程。今年4月,盘山县东郭学校被授予“湿地学校”称号。目前我市已有两所学校获此荣誉,辽河油田兴隆一小已把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编入校本教材。七是启动了保护区科普宣教馆维修改造工作,用于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同时也对周边社区群众和游客进行宣传教育,扩大科普宣传教育的空间、时间和人群。八是在保护区入口及滨海路、曙欢路、赵圈河等保护区周边重要路段设置大型宣传牌11处,对周边的居民进行湿地保护教育和宣传。
二、关于完善制度,推动湿地城市建设有法可依的建议。
从生态功能区划和产业布局出发,将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划入禁止开采区,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划定禁止用地区;编制了《盘锦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19-2025年)》,经市政府八届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湿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和《盘锦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严格保护湿地资源,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作。
三、关于生态优先,推动湿地生态恢复和整治的建议。
一是积极修复退化湿地。国家林草局、财政部6次将辽河口湿地作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拨付资金1.49亿元,开展了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基本农田和二轮土地承包的77011亩耕地补偿,受益农户4759户,对8.8万亩芦苇沼泽湿地生态补水1亿立方米,恢复退化湿地577公顷,清淤疏浚供水干、支渠168.23公里,恢复翅碱蓬湿地192公顷,项目的实施即提高了湿地周边群众保护的积极性,也改善湿地生态环境,解决了部分湿地破碎化和岛屿化问题。二是全力推进退养还湿。启动“退养还湿”工作以来,共拆除看护房542个、池塘闸门2000个、孵化基地9个、孵化场28个,共涉及围海养殖户587户,退出围海养殖恢复滩涂湿地面积8.59万亩,修复自然岸线17.6公里,项目的实施维护了辽东湾海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有效解决黄渤海渔业资源荒化问题创造了条件。三是推进保护区内油气生产设施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制定了《辽河油田自然保护区内生产设施关停退出及生态恢复工作方案》,已关停退出油气水井488口,其中核心区204口油气水井已经全部关停退出,缓冲区183口,实验区101口;生态恢复井场146座。
四、关于科学规划,推动湿地资源合理开发的建议。
2020年,省委、省政府启动了辽河国家公园创建工作。辽河国家公园是以辽河口湿地为主体,以辽河干、支流为生态廊道的河流类型国家公园,具有极高的、独特的保护价值和科研价值,具有国家代表性。我市辽河流域涉及的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盘锦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辽宁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辽河省级森林公园及域内的116公里辽河干流河道整体纳入了国家公园范围,实现了辽河流域自然保护地整体保护。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