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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362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全面小康转向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提案》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全面小康转向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提案》第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480

 

周美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全面小康转向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站位,重视规划的顶层设计

市农业农村局始终坚持以规划引领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责任分工,围绕编制《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牵头负责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市农业农村局与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在对我市“十三五”农业农村发展成果、存在问题、面临机遇挑战进行全面总结盘点的基础上,积极谋划“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路径,及时形成了《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为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透明度、民主参与度,我局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将《盘锦市农业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发至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及镇街基层干部、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按照市长汤方栋同志指示精神,会同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细化、量化、项目化的原则对规划补充完善。截至目前,《盘锦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先后修改了7稿,待国家、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出台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及时出台,通过统筹谋划好全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推动盘锦“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关于“夯实基础,抢抓乡村振兴的发展机遇”

(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0万亩以上,其中2021年对上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面积9.96万亩,其中盘山5.1万亩,大洼3.35万亩,双台子1.51万亩。目前,各县区正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招投标工作,计划10月份启动项目建设,20226月底前全面完成。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项目县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3.08万亩,建立镇级示范基地1个。

(二)实施良种培育工程。依托盘锦大米产业联盟、盘锦河蟹产业联盟企业,加大锦稻103、盐粳939、越光等优质水稻品种推广力度。2021年,产业联盟企业通过订单、流转、股份合作、联合产销及自建基地整合土地面积104.4万亩,占全市水稻播种面积的65%以上,联盟企业推广种植锦稻103、盐粳939、越光等优质水稻品种34.45万亩,占联盟整合土地面积的33%,比上年增长21.74万亩。

(三)实施数字乡村工程。为加强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快速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与盘锦联通于8月5日签订了数字乡村战略合作协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由盘锦联通在5G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电子商务和产品方面提供优质、优惠、便捷的技术支持、信息化咨询和运营支撑,努力推进各类示范基地和工程建设,积极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四)实施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发展乡村旅游业,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我市乡村旅游以“红海滩”为核心,健全配套设施,延伸产业链条,不断完善以绕阳湖、七彩庄园、北旅田园、绕阳湾为代表的乡村游产品,打造采摘、垂钓、野营、渔猎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广泛开展了采摘节、插秧节、丰收节、二界沟开海节、卧龙湖冬捕节、激情冰雪季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强苇艺、草编、油雕等旅游商品规模化生产,使盘锦一日游、二日游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备。全市现有乡村A级旅游景区8家、国家级旅游示范村1个、国家级旅游景观名镇1个、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4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家,省级特色旅游乡镇和旅游专业村达30多个,建成民宿及农家乐床位8000多张、民宿村4个。乡村旅游景区年接待人数占重点景区接待人数的48%,乡村旅游已成为盘锦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五)实施引贤引智引技工程。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2021年重点支持水稻种植、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科技示范项目5个以上。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加强星创天地建设,2021年推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应用10个以上。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培育,加大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力度,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对接省级科技特派团,争取来盘省级特派团3个以上。

(六)实施农产品仓储及冷链物流工程。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县域乡镇商贸设施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田头小型仓储保鲜等冷链设施建设,不断健全县镇村三级乡村物流体系。

(七)实施现代农业机械智能装备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亚美柯水稻钵苗移栽高产栽培技术试验示范,全市共建立三个核心示范点。组织召开水稻绿色优质高产高效新技术现场演示培训会,现场演示了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无人机高效植保追肥、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等先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产业联盟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会议。根据省厅“2020-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7万亩项目作业任务,并100%实现远程作业监测。

(八)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保障工程。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2021年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1年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59公里,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151公里。推进农村饮水水源替代工程,加强水质检测能力,2021年加强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输水工程建设。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巩固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市农业农村局出台了《盘锦市农村户厕管护运行实施意见》《盘锦市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并建立健全农村户厕管护运行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广垃圾就地分类处理,抓好盘锦市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建设,2021年全市行政村垃圾分类体系实现全覆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快农村小污设施工程验收,农村黑臭水体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和美丽庭院创建,2021年计划建设美丽宜居村101个、园林新村24个,全市完成了农村植树24.5万株。

(十)实施湿地保护工程。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完成盘锦段边界和流域功能分区划定,统筹抓好辽河干流盘锦段防洪提升、生态封育和沿岸绿廊绿带建设工程。加强湿地生态保护,扩大红海滩生态修复规模,加强滨海湿地生态补水。市财政拨付中央补助资金1200万元支持盘山县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拨付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24万元支持辽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

三、关于“深化改革,激发利益联结的动能”

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产业联盟,构建利益链接机制,实现合作共赢。联盟企业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土地和农户,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2021年,盘锦大米联盟企业与农民签订订单面积49.5万亩,按照每公斤高于市场价格0.06至0.10元收购,可带动5万余户订单农民户均增收近2000元。其中盘锦大米集团采用联合产销方式合作种植9.9万亩,预计带动2264家农户增收2000余万元,实现户均增收8000多元。同时,联盟企业通过生产用工优先雇佣流转土地农民,增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盘锦河蟹产业联盟企业辐射带动全市河蟹养殖面积52万亩,河蟹产量2.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带动全市农业人口人均增收450元。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确保“十四五”末期全市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四、关于“强化牵动,促进农民的普遍增收”

强化金融支农服务,市金融发展局常态化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调度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涉农创业担保贷款等政府增信作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与省农担公司合作,支持省农担公司在盘开展业务。加快金融支农改革创新,市金融发展局、市人民银行支持农商银行改革,协调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农商银行丰富创新金融产品,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及“三农”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抓好农业保险工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盘锦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了《2021年盘锦市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粮油作物各项保险,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脱贫人口补充保险,探索种植业保险创新。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的建议将对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推动作用,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