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21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321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创新使用方式,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提案》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创新使用方式,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提案》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171


 

尊敬的李东军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的《关于创新使用方式,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提案》,提出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低、资源错配等问题,并提出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地改革工作等改进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探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以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系列部署为抓手,洞悉把握新机遇,自觉主动融入新工作,摸好家底、做好规划,管好资源、守好红线、用好资源,进一步探索实施自然资源融合战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一直以来,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系统致力于推动全市提升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做好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定期监测工作,务求准确反映全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近年来,我局充分调查全市工业用地总体利用情况,开展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调查评价工作,深入剖析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现状。同时运用研究成果,将批后供地,建设用地使用等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建立自然资源利用评价体系,形成初步成果。

1.探索实施工业用地租让结合供应方式。市政府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试点,印发《盘锦市工业用地租让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盘政办发〔2017〕76号)。先租后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产业效益提升,为企业降低初始投入,优化营商投资环境。从试点情况看,产权人对租赁产权认同度不高,园区以先租后让方式提供土地的招商引资吸引力不足,且先租后让供应方式主要吸引创新创业型企业、小微企业等在创业初期资金不足的项目,这类企业使用标准厂房即可满足生产要求,更能缩短生产启动周期,所以在我市先租后让的政策吸引力不大。仅有一个案例实施了先租后让,目前该案例已超过了土地租赁期限,建设投资远没有达到约定要求,正在对其土地使用权履行收回程序。

2.变通土地供给方式方面。据了解,其他地区的个别园区有工业用地是按照国有企业先通过土地公开市场竞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再转让给招商的用地单位使用的方式配置土地,就效果看,取得了一些招商成绩,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一是有大量土地在国有企业名下不能充分利用,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形成闲置土地。二是造成对国有企业资产的侵蚀,变相以土地换项目,不能够鼓励和引导。三是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

3.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手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办事效率、简化中间环节,由市营商局(行政审批局)牵头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将项目审批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由最长87个工作日压缩至最长60个工作日(特殊工程除外),最短5个工作日,其中从立项到开工最长42个工作日的工作任务。今年还将进一步提高工作力度压缩审批时限,着力减少行政资源浪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初,市委制定了重点改革课题和专项改革行动,将“标准地”供地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了重点改革课题中。推进“标准地”改革是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我市建设成为营商环境最优市。

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扣《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指导思想,深入推动企业投资工业项目用地制度改革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已经探索研究并起草完成了盘锦市“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近期拟报市政府审议并印发实施。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至少五项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实施方案》紧扣强化政务服务能力,实行事前政府统一服务,加强信用约束实行企业承诺并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改进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