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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nyncj-2023-157460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9-01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5

                                          [A1]

[同意公开]

盘农发〔2023〕65                    签发人:李鹏

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

(第41号)提案的答复

孙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

盘山县于2021年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立足盘山县资源环境禀赋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功能,构建“一核三区四带”的发展格局,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三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紧紧围绕绿色水稻、河蟹养殖两大主导产业,推进稻蟹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基地建设,加强设施装备建设,着力打造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建成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的稻蟹全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一)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盘山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小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镇(街)、村通过辽宁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进行流转交易,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推动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

(二)培育多元层次经营主体。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知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跟进,广大小农户积极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促进要素流动和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创新利益链接机制。加快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产业联盟建设,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构建集群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做实利益联结,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实现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加快发展智慧农业。以农业信息化、智能化为目标,发挥辽宁省数字乡村试点优势,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利用、安全保障能力,形成农业大数据标准化体系和农业数字资源体系。完善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智慧农业的基础。目前,中国联通盘山分公司建设1324座5G基站,热点区域5G网络覆盖率已达90%以上。持续完善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提高生产经营数据实时传输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效率,提升监管部门对辖区农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品质。实施盘锦河蟹产地集配中心项目,整合胡家河蟹市场周边大型冷库,建设农村电商数字交易平台、盘锦河蟹集配中心直播销售分拣仓储基地、溯源平台、河蟹质量速检中心、品牌展示中心,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产销渠道深度融合。推出大米、河蟹等盘山特色农产品大数据监测分析系统,创新完善农业大数据推广和服务方式。

(五)推动农村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高升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积极搭建集聚区融资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以及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广“飞地经济”等模式,围绕盘锦农业主导产业和产业链招商,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项目向集聚区集中。2023年上半年,高升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9.06亿元,同比增长7.56%。推进辽宁省辽河流域粳稻产业集群建设,提升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重点打造集生产、加工、服务等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的配套措施

(一)充分发挥国营农场的作用。围绕发挥国营农场经济主导作用,完善国有农业经济实现形式,盘活国有土地,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业经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措施是加强对土地的管理,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推进土地规模化、品种优质化、生产标准化、种养生态化、营销品牌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充分发挥国营农场的作用。

(二)强化用地保障。开展土地地籍调查,对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等所有国有土地资源进行调查,勘测定界。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土地实行分类管理,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土地行为。盘活国有资产,解决好土地资源“碎片化”问题。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国有土地经营权流转(租赁)等方式盘活土地资产,有序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经营权抵押、担保,推动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

(三)加强技术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重点做好水稻钵苗移栽技术推广,在机械化种植方面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抓好科学防灾减灾,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推进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与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大连理工等科研单位开展合作,依托科研团队,促进农业产学研融合发展。搭建科技人才服务“三农”高效平台,实施农民技术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专业技能的农业从业人才。

(四)严守耕地保护底线。利用“三区三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认真核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地块的实际现状,对不符合保护要求的地块尽量进行调整并补足;深挖后备资源,对确实难以恢复的地块采取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进行整改。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耕地保护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坚决移交公安、纪检部门,做到警示一批、处分一批,以此推动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守好耕地红线保驾护航。

(五)多渠道争取资金。坚决保障政策落地,加大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及时、到位。大力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广蟹稻、渔稻等综合立体化规模种养,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综合效益。强化财政支持,对照规范性建设要求,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性项目。鼓励引导银行提高放贷工作效率,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各类经营主体购买种苗、肥料、农具等生产资料的周转使用。坚持以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产业链综合金融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支持与关注,您的建议将对我市加快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38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