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中志代表:
您在今年人大七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软环境减政、审批的建议”,就我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管理部门办事效率不高,有的公务员宗旨和公仆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接到此项工作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集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各承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了梳理并给出了协办意见。现将落实意见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优化软环境,进一步解决简政放权后基层业务素质差、思想观点老化、传统,导致办事难、办事关卡多的问题,同时解决各部门不担责任、推诿,办事效率低”方面
近几年来,我市大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连续向县区、经济区(园区)下放了135项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同时在省内率先实行“三证合一”,简化企业工商登记程序。设立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政府有关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为企业发展铺设“绿色通道”。全市“企业至上”理念牢固树立,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各部门主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维护了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改善了外资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了经济稳定增长。
在高度重视基层服务人员素质提升的同时,积极实行项目预先审批和并行办理制,在项目审批所有要素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不等不靠,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预先审核,并行办理,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1、建立四级审批运行监管机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促进投资与服务便利化,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促进投资与服务便利化工作方案、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1+8文件文件要求,对市、县区(经济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代办服务事项实施在线实时监管。制定《盘锦市审批运行平台四级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和《盘锦市代办服务四级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和内容,强化责任分工。建立电子监察值机员制,工作日全时段在线实时进行音视频监控管区域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代办服务事项运行情况,充分发挥四级审批系统异常监察自动报警功能作用,对异常情况及时提示预警,并进行红黄牌纠错,建立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代办服务四级电子监察月通报制度,对存在的办事难、审批推诿等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全市通报。
2、强化四级审批监管考核问责。充分发挥四级审批运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作用,加强对各级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代办服务运行四级电子监察管理结果,应统一纳入市政府对派驻部门、县区(经济区)年度“规范窗口服务”绩效联动考评之中。
二、“加强政务审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考核,对个别典型加大处理的力度”方面
1、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盘行办〔2017〕22号),持续开展市本级、县区(经济区)、镇街、村(社区)各级政务审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月将开展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督查结果报市直机关工委。
2、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进驻部门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规范窗口服务绩效联动考评,重点对在检查出现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办事难、审批推诿等系列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单位(部门)加大扣分分值,情节严重的,将提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行政追责。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盘锦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确定为今年“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适时下发《座谈会制度》、《营商环境问题联合查处制度》、《营商环境责任追究制度》、《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等4项制度,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有章可循。
2、有诉必查,查必有果。我们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坚持不暂存、不延期。以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为切入点,推动整治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工作全面开展。要集中力量,查处企业和群众投诉案件,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件进行认真排查,抓紧调查核实,尽快处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推动解决一些公务人员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搞不正之风问题。
3、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作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专题节目,对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进行公开曝光。计划聘请20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营商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并开设“幸福盘锦”营商环境微信平台,并设举报投诉电话。重点对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监督,严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给投资者营造一个放心、安心、舒心的良好环境。
4、强化追责问责。为法制盘锦、信用盘锦、和谐盘锦的建设,要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对存在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
5、定期通报督查情况。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28项工作任务和7个方面专项整治内容,定期监督检查,每月督查通报一次;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平台,集中力量,查处企业和群众投诉案件,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最后,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