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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295
赵喜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建议》我们收悉,感谢您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与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盘锦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的要求,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在环境保护中推动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在加快转型发展可持续发展中保护环境,深入贯彻《环保法》,盘锦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提高,2015年、2016年绩效考核环境保护指标列全省第一、第二名;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好转,2016年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7微克/立方米、40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76.5%;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盘锦市四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近岸海域8个环境功能区和质量监测点达标率为100%。
    一、强化大气治理,打好抗霾治理攻坚战
    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盘锦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盘锦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围绕能源结构调整、实施高效集中供热、扬尘治理、绿色交通、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绿色交通及VOC治理等几个方面,采取如下五项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一是控排。加快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华润热电全面建成运行,我市主城区、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已达到100%。全市划分禁燃区总面积86平方公里,占整个建成区总面积的71%。编制完成2017年燃煤小锅炉淘汰清单(82台),正在按计划淘汰,截止目前已淘汰60台。除列入燃煤锅炉淘汰清单外,我市35吨以上燃煤锅炉已安装除尘、脱硫装置,并安装大气在线监控设施,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其中华润盘锦电厂在全省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华锦集团、辽河石化分公等大中型石化企业正在开展VOC治理工程,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全部完成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二是控尘。多部门联合持续对建筑工地、堆场、混凝土搅拌站、道路清扫、运输砂石、土方等车辆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乡一体化垃圾集收运处理体系,实现了农村垃圾与城市垃圾的统一收运、集中处理,有效杜绝了垃圾乱飞现象。持续开展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对搅拌站煤场、堆场等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施围挡建设、路面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开展货物脱落、扬撒专项整治行动,在国省干道和重点区域设立检查点,打击了货车未采取防护扬撒措施的违规行为。2016年新增绿化软覆盖面积106公顷。
    三是控煤。充分发挥盘锦市气化辽宁试点城市作用,年天然气用气量可达到22亿立方米,占全省年用气量的28%左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气化辽宁的关键性工程——辽河油田双六地下储气库主体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科学谋划天然气管网和场站建设,累计建成城市中低压管网569公里,建成辽河燃气CNG母站等4座母站和12座汽车加气站,建成 1座天然气液化工厂,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及两县县城的供气管网设施。推进工业气化,辽河油田、华锦集团“油改气”工程全面完成,共替代燃油锅炉、窑炉200多台,使用天然气13.62亿立方米,替代燃料油114.7万吨,年可减排二氧化硫3358吨、氮氧化物3822吨;推进公共交通气化,全市出租车燃气比例达到100%,LNG公交车比例达到82.5%。大力实施农村燃气工程,累计投资11亿元,铺设燃气管道1375公里,建成调压室(箱、柜)360座(个),全市农村实现了村村通燃气。
    四是控车。通过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城市核心区域禁行黄标车,市公安局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查处违规黄标车。市环保局严格机动车登记年检,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2015年以来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4万台,全市范围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城市公交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
    五是控烧。2015年市政府三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盘锦市农作物秸杆禁烧工作方案》,建立了最严格的秸秆焚烧防控长效机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联防机制和责任人制度,将工作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实施全覆盖监管秸秆焚烧。2016年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盘锦市水稻机械化收割控茬作业实施意见》,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发生秸秆禁烧的地区,实施责任追究。2015年以来实施行政纪律处分25人,约谈38人,处罚金106万元。
    六是预报。完成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加密布设,使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更加准确。依据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已于2017年3月底前,新建成5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包括2个省级雾霾对照监测站),更新后我市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8个,分别位于鼎翔苇海蟹滩、赵家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田家“一江花园”小区、辽东湾盘锦市职业技术学院、大洼区财政局、双台子区湖滨公园、太平盘山县气象局、喜彬森林公园,包括3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4个省控点位、1个市控点位。每个子站监测项目为PM2.5、PM10、SO2、NO2、CO、O3和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压力、风向、风速)。市民可通过盘锦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查询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
    七是预警。制定《盘锦市大气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方案》,实施监测预警工程。强化会商机制。市气象台与市环保监测站建立资料共享、会商联动机制,及时开展雾霾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月调度表。发布预警信息。在市政府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上,对近期由于不利气象条件下带来的雾霾天气发布黄色预警。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提示信息,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蓝天工程任务分工,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委托南开大学开展PM2.5源解析工作,PM2.5综合来源解析结果中,煤烟尘、移动源和扬尘的分担率排在前三位,分别为29.4%、23.6%和19.1%。
    八是应对。2015年9月25日,市政府重新修编并发布《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并纳入全市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015年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总共2次10天。2016年12月17日-2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2日,我市出现两次重污染天气,盘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要科学做好预测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分管副市长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亲自部署。12月16日,下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函,要求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18日,再次对县区政府及市直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预警函,并派出4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及市直重点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19日,召集各县区环保局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紧急会议,要求全市环保系统人员,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20日,盘锦市政府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2017年1月2日,盘锦市政府启动蓝色重污染天气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有针对性,对部分区域实施重点整改
    为妥善解决渤海区域及三厂地区气味污染问题,在加强日常监察的同时,通过开展专门约谈、驻厂监督、夜间巡查、依法处罚、限制生产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加快环保治理。企业按照环保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中油辽河石化分公司严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管控,强化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一是正在着手编制高含硫原油掺炼的适应性评估,最终结论出来前,不再掺炼高含硫原油。此外,该公司还新建了第二套酸性水及硫磺回收装置,2017年年初陆续投入使用。二是完成生产装置首轮泄漏气体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季度LDAR监测工作目前正在开展,三是沥青烟回收处理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四是为彻底解决污水处理场恶臭污染问题,启动除臭升级改造治理项目。五是为解决油品储运环异味污染问题,正在积极推进油气回收整治工作。
    二是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控,强化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一是对酸性气进行回收制硫酸。二是新建沥青烟回收装置已完成基础施工,并投入运行。三是完成三套生产装置首轮泄漏气体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油气回收整治工作。石脑油装车线油气回收装置已投用。
    三、强化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把环境执法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出重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市政府出台《盘锦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划分方案》,落实了环境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通过采取集中约谈、强化夜查、驻厂监督、行政处罚、移交移送司法机关、限制生产、定期督办等多项措施,加强对国控重点源、重点企业和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监管执法,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一是强化企业现场监管,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在监管方法上,启动“双随机”环境监管机制,制定了《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把“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环境监察相结合,把自动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察相结合,把现场检查重点放在企业的生产状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及自动在线运行情况等。
    二是强化专项执法检查,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来我市沿海区域企业、纳污坑塘排查、生猪屠宰厂(点)专项、城市精细化管理治理噪声、自然保护区、扬尘污染等多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三是加强与公安部门执法联动,积极开展案件移交移送工作。自2015年以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优势,共查办行政案件18起,刑事案件6起,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6人,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发展态势,确保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四、源头控制,上收防水卷材、屠宰和畜禽养殖行业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给我市的环境信访案件和市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对我市异味污染影响范围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防水卷材、屠宰和畜禽养殖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部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一是新建防水卷材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依法依规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二是业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防水卷材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抓紧时间整改,尤其是对沥青烟、VOC等特征污染因子的治理要采取完善先进的处理工艺和设备为,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制定方案,全面实施“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利用1年时间对小炼油、小化工、废品收购站等“散乱污”企业,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强有力措施,下大气力解决散乱污企业的环境问题。现有的存量企业制定整改标准,在规定时限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取缔;对园区外的工业企业全部进行整改整顿,督促企业搬迁进园区,实施提档升级。
    持之以恒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盘锦发展、站在国家平台推动盘锦建设,以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为主线,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提升人民群众福祉这个根本、推动绿色发展这个目标,强力推进碧水蓝天沃土三大工程,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盘锦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