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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37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2号《关于规范盘锦市旅游景区须知牌匾的建议》(第052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2号《关于规范盘锦市旅游景区须知牌匾的建议》(第052号)的答复
对规范盘锦市旅游景区须知牌匾的建议的答复
张瑞斌代表: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盘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注,市文旅广电局收到您主笔的《关于规范盘锦市旅游景区须知牌匾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经反复论证、调研,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1、全面开展旅游景区的自检自查工作
按照您的建议及提出的存在问题,市文旅广电局向全市各A级旅游景区发出了《关于整顿景区旅游标识、告知系统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景区内部的旅游导览图、全景图、指示标志、游客须知、安全提示等进行核查,杜绝表达不清、逻辑含糊等问题。
2、对重点景区的重点部位进行现场建设
结合我市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契机,市文旅广电局对绕阳湖、锦绣花谷、七彩庄园、北旅田园、含章湖等12家重点景区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指导,共提出整改意见20多条,并限定旅游景区在十一黄金周来临前进行整改完善,提高旅游接待水平。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关注,并希望您继续对文化旅游发展提出参考意见。
特此答复。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