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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61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盘锦市城市卫生环境建设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意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盘锦市城市卫生环境建设的建议》(第47号)的答复意见
盘住建复〔2019〕4号
签发人:史伟
尊敬的司冉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环卫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盘锦市城市卫生环境建设的建议》,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了解并落实,现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答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在盘锦电视台黄金时段反复播放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公益广告;
2、在房展会、居民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通过发传单、宣传品、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3、开展社区宣传工作,利用社区宣传橱窗、黑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4、把爱护周边环境卫生作为文明工程来抓。通过文明行为大讲堂进校园等形式,让“小手拉大手”,在全市形成爱整洁的浓厚氛围,使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大整治城市陋习的力度
将整治城市陋习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通过发动环卫志愿者进行宣传,并对制造城市陋习的市民进行说服教育,使其从根本上认识到保护市容卫生环境的重要性。对于屡教不改者,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按照《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使环卫保洁、市民参与、监督到位三管齐下,从
根本上解决城市环境卫生问题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