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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436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市高中附近新建初级中学的建议》(第022号)的答复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主 题 词: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市市高中附近新建初级中学的建议》(第022号)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393

盘教〔2019〕43号

签发人:宋全明


尊敬的宝海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市高中附近新建初级中学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我局承办。我们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地研究,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十分准确,建议非常到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落实。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办好符合教育规律的有盘锦特色的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市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2016年,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区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更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及县区域内统一调配,市委、市政府将位于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50所市级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个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含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学校)341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分别下放两区管理,有效解决了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头管理”的体制问题,有力推进了区域内的教育公平。


        2019年,大洼区学校的管理权由镇政府上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实现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推动县域内教育体制改革、均衡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多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利于缩小校际间的教育差距,使得区域内的教育事业呈现健康、持续、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我市学校布局调整遵循的基本原则


        1.合理布局,效益最大的原则。学校布局调整必须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满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为前提,做到既方便群众,又便于学校管理。要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


        3.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区域内实施方案,对新建或扩建的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统一规划并分步实施。


        4.先建后撤,示范引导的原则。率先改扩建一批条件较好、质量较高的学校,使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吸引周边学生就学,推动布局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三、市高中附近新建初级中学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科技街周边已建成或在建日月兴城、荣盛·香堤荣府、恒泰尚城(四期)和辽河左岸等大型住宅小区,设计住宅8,000户,建筑面积110万㎡。其中日月兴城住宅2,000户,建筑面积30万㎡;荣盛·香堤荣府住宅3,000户,建筑面积50万㎡;恒泰尚城(四期)住宅1,000户,建筑面积10万㎡;辽河左岸住宅2,000户,建筑面积20万㎡。

经过初步调查,恒泰尚城一期、二期和三期住宅4,000户虽然已投入使用,但主要以市高中学生家长陪读为主,因而暂未纳入统计范畴。


        按照《2018年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市常住人口总数143.9万人,而我市现有初中在校学生3.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比重达到2.6%。根据以上指标分析,科技街周边住宅小区8,000户人口(初步按照户均3.5人测算)未来可达到2.8万人,初中在校适龄学生数量预计达到700-800人。


        目前,周边5公里半径范围内设有辽河油田兴隆台一中,可满足部分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如新建初级中学可以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四、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通知》(辽教发〔2019〕56号)精神,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各县区制订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9-2023年),并将于今年10月末前报省教育厅审核。


        在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制订过程中,各县区正在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按照区域空间拓展、人口集聚和生源变化的趋势,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2.科学制定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坚持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结合当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县域内普通初中、普通小学(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布局,以及寄宿制学校和非寄宿制学校的比例,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上学的关系。充分考虑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执行之后新增生源情况,科学规划和配置教育资源,保证学位供给。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加快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纳入市发展规划及教育发展规划中,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切实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办好符合教育规律的具有盘锦特色的人民满意的教育。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