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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46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
主 题 词: |
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盘金融发〔2019〕49号
签发人:孙雅娟
黄琳琳代表、市政府督考办:
现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关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中提出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小和信用环境不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和建议,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我们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建立政府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等方面工作,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关于加强扶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
(一)完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市委市政府2018年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盘委发〔2018〕2号),全面推进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制定出台《盘锦市推动金融支持优势及新兴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促进金融和产业链密切结合,着力推动银行、保险、资本市场等金融资源综合发力,支持产业链企业发展。设立盘锦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组,8个产业链与金融合作的专项小组,推动银行设立内部责任部门,明确金融支持产业链发展的责任,保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8〕75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金融机构开放政务信息资源助力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8〕76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8〕77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8〕21号)等政策,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壮大资产规模,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化解融资困境。
(二)高质量协调,整合资源,主动作为。市金融局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政府与金融机构,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与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广泛开展联系,做好沟通协调。通过“四建立”,统筹资源,合理布局。建立金融小分队走基层送服务工作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到园区、到企业、到田间地头现场办公,切实把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送到基层;建立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分类推进资金投放进度,确保信贷项目落地;建立产融供需对接常态化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产融供需对接活动,推广金融产品,精准对接;建立金融创新机制,大力拓展特色金融产品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资金支持力度。年初以来,通过下基层、进机构、请进来、外取经、向上跑,多渠道加强交流联系,借势借力广泛协调。今年以来,先后牵头完成了小分队走基层暨产融对接活动13次,召开了各类座谈会、部门联席会议10次,联系、走访基层企业、农户30人次。
(三)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货币财税政策。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大调研力度并主动传导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定向降准、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等政策释放的市场流动性,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小微企业特别是普惠型小微企业;主动对接税务部门,完善内部统计核算系统,重点用好、用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 万元以下(含)的小微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将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小微企业。
(四)完善小微企业贷款运行机制。要求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贷款“五专”运行机制建设,坚持公平信贷原则,着力疏导内部机制,改进信贷流程,从根本上消除制度“壁垒”。提高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研发“银税互动”等专属产品,改善系统配置,为搭建银税信息平台做好产品和技术支撑。加大“无还本续贷、年审制贷款、循环贷款、分期偿还本金”等产品的开发与推广,减轻企业融资成本负担。建立并完善能够有效调动起基层网点积极性的激励机制,提高小微业务的考核权重,健全尽职免责、容错纠错机制,对履职尽责且没有主观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免除责任,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二、关于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体系
(一)整合金融资源,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辽宁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市政府与省农担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进行试点,覆盖单户贷款额度10万-100万元的资金需求。截至6月末,省农担公司为盘锦市实现担保贷款1.3亿元,涵盖粮食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相关三次产业融合领域等行业,主要合作银行包括邮储、农行等。引导担保机构加入省再担保体系。市担保中心、兴隆台鑫隆泰担保公司、信合担保等机构已加入省再担保体系,争取利用国家、省担保基金分担最高40%的信用风险。促进农行“惠农贷”项目持续稳健开展。推动开展应急转贷业务,截至6月末,累计为127户企业办理应急转贷业务 12.56亿元,有效降低企业应急资金成本,化解短期融资难题。
(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全市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分层次、分梯队对入选企业进行培育。会同市科技局筛选重点企业争取在科创板上市,助力企业尽快登录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举办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走进深交所培训活动。组织企业参观深交所上市流程,并不断加大指导上市后备企业及时掌握资本市场新动态,调整上市工作思路,开展对企业的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有海兴科技、科宇机械等9户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并通过银企对接、帮助开拓市场等方式,累计实现企业融资1.61亿元,并为辽宁科宇机械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兑现奖励资金505万元。
(三)推动发展完善科技金融。一是设立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规模10亿元,对接股权投资基金并支持优质直投项目,目前向辽宁猎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直接投资400万元。二是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6.53亿元,其中盘锦智能制造创业投资基金基金2.54亿元,盘锦红海滩股权投资基金基金2亿元,共青城元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基金1.53亿元,盘锦宏远时代股权投资基金0.41亿元,兴润银瑞1号基金0.05亿元;已到位资金4.1亿元,已投资项目资金3.8亿元,为推动盘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和示范效应。三是多渠道发展基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注资、社会参与”的原则,兴隆台区政府与北京七零基金公司合作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分别注册资本1个亿,目前已成立7支基金,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领域。
三、关于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健全财务制度
(一)开展培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2019年3月份,市金融局会同市人民银行、盘锦银行共同组织“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培训班”活动,帮助小微企业做合格贷款人。重点对“财务规范与企业融资应用、如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财务状况开展资本运营、往来账与信用政策的完善、融资渠道与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全市200余户小微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活动,在帮助企业融资的同时,为企业“融知”“融智”。
(二)加强企业上市培训宣传工作。组织我市重点上市后备民营企业开展走进深交所培训活动。组织拟上市后备企业在深交所参观了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流程;系统介绍了当前资本市场形势、IPO政策分析、发行审核程序及关注要点、固定收益产品(债券)融资运用等方面情况,促进企业深入理解与把握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增强了上市信心。
四、关于完善企业信用体系,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一是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建设方案,政务服务大厅于今年一月份已接入辽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进一步加强了黑红名单发布。印发了《关于报送2019年度诚信“红黑榜”榜单的通知》,组织落实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一季度发布诚信红榜445个,黑榜3个。发布行政许可28541条,行政处罚1381条。三是进一步推进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现已累计印发35个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形成了各部门信息反馈、迅速反映、联动惩戒的工作机制。2018年组织实施联合惩戒案例79个,其中,联合惩戒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严重失信被指执行人62个。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工作。印发了《盘锦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建立和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信用管理制度。一季度,106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承诺书。五是开展清欠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对我市2家企业盘锦油隆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盘锦红海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清欠专项整治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了信用监管制度化建设。印发了《盘锦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监管制度的通知》,建立了18项制度。七是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为出发点,以推广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系统,大力推动信用档案规范化、信用等级评分科学化、信用信息共享化、信用信息运用链条化。各涉农金融机构已为农户建档12.6万余户,占辖区农户总数的 46.21%,评定信用户6.3万余户,评定信用村122个,累计获得贷款户数5.2万余户,贷款余额23亿元,累计获得信用贷款1600余户,贷款余额近9000万元。
五、关于推动金融创新,拓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
各银行机构积极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和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2019年上半年各银行机构推出创新金融产品35项。
一是市金融局与农行合作举办了“助力民营,助力小微”金融产品推介活动,邀请各行业50余家小微企业代表参加,推介的“微捷贷”、“纳税e贷”、“网捷贷”等普惠金融产品,充分体现了低息、便捷、惠民的特点,现场有7户小微企业代表通过手机掌上银行提交申请,获得210万元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仅为4.35%。截至5月末,共为65户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发放线上贷款,余额2,689万元。 市农行推出“惠农e贷”,截至5月末,已累计投放3567笔,金额4.93亿元,其中:2019年投放781笔,金额1.19亿元,余额居系统内首位。
二是工商银行盘锦分行,对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小微贷款实行自主审批,在业务受理过程中,简化业务手续资料,明确每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提升申报效率,实现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一站式服务。2018年工总行推出了线上信用贷款新产品——经营快贷,该产品解决了民营和小微企业抵(质)押物不足的问题,截至5月末,经营快贷已达到40户,贷款余额2845万元。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推广无本续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使企业不必为临时融借过桥资金而担负较高的利息费用支出。
三是中行盘锦分行推出为白名单内的民营小微企业主发放个人经营贷款,并享受年利率4.5%的优惠利率,截止5月末,累计为8户民营小微企业主发放贷款495万元。陆续推出了“中银粮食通宝”、“中银商票通宝”、“中银应收通宝”等创新融资产品,能够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缺少抵押物等问题,为企业及时获得融资,加速资金周转,增加业务利润奠定了基础。目前“中银粮食通宝”已实现投放两户,金额合计1,600万元;“中银商票通宝”已获得省行批复1户,金额900万元,将于近期投入。
四是建行盘锦分行着重解决小微企业因规模小,可抵押资产少,财务报表不规范而导致的融资难问题,主推最适合小微企业的“小微快贷”“云税贷”“账户云贷”等大数据产品。截至2019年5月末,累计为盘锦市924家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微快贷授信额达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金额2亿元,较年初新增0.8亿元。
五是邮储银行盘锦分行通过产业引领、平台推进、创新产品、优化流程、减费让利等措施,努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创新新型主体专属信贷产品,支持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文化旅游产业链等特色行业及其上下游企业,截至5月末,投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2.1亿元。开展“百亿送贷”、“万户送贷”,累计为我市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投放贷款5.61亿元。运用“互联网+金融”的手段,推出“E捷贷”、极速贷等线上产品,实现农户、小微企业客户的快速受理、线上审批和线上支用,今年累计发放线上业务695笔,金额1.6亿元。 开展信用村建设,对获评的村屯、农户提供纯信用贷款,已建设信用村95个,评定信用户1238户,投放资金8207万元。对稻米加工等特色行业执行利率下调50个BP的优惠政策,对棚菜经营、农垦职工以及被评定为信用村的信用户,利率较传统贷款利率下降7.3个百分点;对普通农户贷款持续给予“五免一”的利率优惠政策。自去年开始,对1000万(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再次进行下调,截至5月末,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15%,较年初降低76个BP。
六、关于强化政银企对接,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年初以来,组织多种形式的产融对接活动13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三农发展,实现金融普惠。
(一)针对农忙季节与农业部门合作组织农业产融供需对接会,支持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链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一是组织以涉农企业和新型农业主体为主题的产融对接会。筛选大米河蟹产业联盟在内的涉农融资需求项目62个,申请融资规模36亿元,有54个项目与银行机构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融资总额32亿元;搜集有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1274户,申请融资规模为3.39亿元,已推介给金融机构;组织省农担公司与盘锦市人民政府合作项目等四个项目现场签约。二是支持召开盘锦市大米河蟹产业联盟成立大会。组织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参加会议;组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恒丰村镇银行等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签订了4个合作协议,授信额度1.13亿元。三是组织农行、邮储银行、鑫隆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就13个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对接。
(二)通过多角度调研掌握支农信贷资金投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协调金融机构进行解决。 组织“农业主体金融需求座谈会”以及到实地走访农行、邮储银行和清水、唐家的多家涉农企业和农户,充分讨论金融支农、惠农相关工作。通过调研,总结出金融机构对“三农”项目授信额度不够、授信期限不灵活、农业主体抵质押物不充分、金融机构较少以农业合作社为主体贷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 积极协调银行机构采取应对措施,对优质农业企业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直接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协调省农担公司为我市单户涉农主体提供10万-100万元的贷款担保。
(三)对特定企业和群体组织专项产融对接,提供金融扶持的精准度。一是针对大洼唐家碱地柿子种植企业通航农业公司、休闲旅游企业北旅田园等提出的融资需求,组织中行、建行、营口银行、盘锦银行、兴业银行、鑫隆泰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到企业进行现场对接。二是组织金融机构召开宝来集团银团贷款工作推进会议。三是组织召开我市与平安集团辽宁地区产融对接洽谈会,推动与中国平安集团开展全方位合作。四是组织金融机构与双台子区、盘山县分别召开银企对接活动;五是组织鞍山银行到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区进行对接。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监管督导,强化政策传导,督促金融机构充分认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引导各金融机构把普惠金融作为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发力点,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盘锦市金融发展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