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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469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主 题 词: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112


尊敬的曹洪霞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第17号)我们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马上组织业务科室负责调查,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积极研究推进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印发《2019年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目标》共设置22个断面至各县区政府,包括污染补偿断面12个,水质监控断面10个;汇总辽河治理攻坚战项目表和入海河流污染防治项目;配合完成我市干支流水环境问题排查;综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和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组织各县区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基础信息;完成石山、高升水源、大洼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评估工作;落实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项工作;完成《盘锦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和《盘锦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污水处理厂工作方面,我市已建成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有5座,设计日处理能力30万吨,平均日处理水量23.24万吨,全部稳定达标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系统,与国家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放;已经完成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打包运行工作,已建立目标形象推进进度表,按时限要求推进。


        一是积极助力打造最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在减环节、减要件、优流程方面再下功夫,压缩审批时限,探索环评审批承诺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做到“应进必进”,简化审批环节;对环评审批业务人员加大培训力度,要向先进省、市学习成功经验,加快提升综合素质,做到专业人员做专业事;另外,加强行业专家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市级专家库,多吸收有经验、懂技术的人员加入,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上为环评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实现污水治理设施应建必建。积极推进一污向二污管线调流、田家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启动辽东湾新区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田家镇污水处理厂、新兴镇污水处理厂、鼎翔地区、曙光七分场地区污水处理设施、盘山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等工程建设,实现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打包运行和管网配套项目建设。


        三是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市级抽查巡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成果,建立“黄牌”、“红牌”制度,定期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依法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及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停业、关闭。


        四是加强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网络、报纸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广泛深入的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按照安全生产“七进”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宣传计划,制作环保宣传册和环保宣传品,力求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以现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各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其窗口作用,加强我局工作动态新闻报道,增加宣传覆盖面,把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宣传出去,使之成为全面完善、群众信任依赖的环保交流平台,树立环保形象。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