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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492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做好的督办意见》(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09-30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做好的督办意见》(第0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30 浏览次数:113

尊敬的董成功委员:


        根据您《关于做好<盘锦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督办意见》(第051号)的意见要求,我委认真梳理了近几年全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情况并进行了归纳总结,现向您汇报如下:


        我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76家。其中医院50家;镇卫生院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46个;个体诊所及门诊部1031个。在50家医院当中,公立医院9家,民营医院41家。三级甲等医院2家(市中心医院、辽河油田总院);三级中医院1家;二级医院14家。全市共有床位9164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6744;民营医院床位2420张。


        按照国务院和国家卫健委的工作部署,医改工作主要有五项重点工作任务:即“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公立医院改革”。


        一、有力推进了新农合保障制度建设


        市卫健委原来主要负责新农合医疗保障工作。农村人口参合率平均达97%,新农合保障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基本制度保障,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实行差异化报销,平均报销比例达65%;二是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在新农合基本制度报销达到规定的数额后,由商业保险接续报销,余额的报销比例平均53%;三是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国家法定传染病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四是对特困群体基本制度和商业保险平均报销比例90%以上。同时采取了按“总额预付、按疾病组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改革。


        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我们先后在9家公立医院、31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18家公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10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全部在网上采购、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我们按照“六统一”的原则,对全市310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即统一布局、统一造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结构、统一功能,对

        从业人员按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配备了36种常用医疗设备。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是收回镇卫生院。对原来承包经营和委托经营的31所镇卫生院全部收回,由政府举办,回归公益性。并全部进行了新建和改造,进行了标准化内涵建设。


        三是强化医联体建设,夯实分级诊疗基础


        1、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以县级医院为龙头,联合辖区内的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共体,目前,盘山县医院与四个镇卫生院、大洼区医院与两个镇卫生院探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由龙头医院下派专家医生到镇卫生院定期坐诊,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学科带头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龙头医院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强化镇卫生院肾透析等重点科室扶持工作,形成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专家定期下基层、科室合作、人才培养培训及奖励激励机制的诊疗新格局,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2、推进全域医联体建设。为推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盘锦市区域医疗联合体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全市组建了6个医联(共同)体。分别以市中心医院、盘山县医院等6所公立医院为龙头,以10个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组建医疗联合(共同)体,医联(共同)体建设总体布局基本完成。明确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责任、权利、义务,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内部收入分配和绩效考核等制度。落实各层级医疗机构定位,医联体上级医院辐射带动基层,通过业务指导、教学培训、专家坐诊等形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有序下沉。通过健康信息和诊疗信息互通共享,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会诊等服务。


        3、构建四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6年,我市被省确定为市县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级联动改革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级联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力保障了四级联动改革的稳步推进。发挥城市大医院辐射带动作用,依托盘锦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院建立了“七大中心”,一是开设了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药临床技能三个培训中心,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管理水平的培训。二是在市中心医院建立了心电、影像、检验、彩超四个远程会诊中心。目前,全市31个镇卫生院、六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经全部配备GE12导联心电图机(MC800)、迈瑞BS-330E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影像、彩超,实现了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中心医院24小时联网会诊。间接提高了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就能享受到大医院同质的医疗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少花路费,就医看病更方便快捷。2016年以来,累计远程会诊21047余人次,培训基层医务人员6000 余人次。


        4、全面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分级诊疗的基础,更是建立“健康守门人”关键。我们印发了《盘锦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重点从“九个结合”入手,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主要是政策引导与自愿签约相结合、门诊签约与上门签约相结合、个体签约与家庭签约相结合、村医服务与团队服务相结合、先易后难与重点人群优先服务相结合、逐步签约与提升能力相结合、总量控制与保证质量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截止到目前,全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55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达443033人,签约率达30.85%,其中重点人群签约人数达267027人,签约率达55.84%。


        5、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医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013年,我们通过向上争取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共投入项目建设资金966万。建成了“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了省、市、县、镇、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卫生专网,覆盖率100%。利用信息化系统,完成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录入工作,截至2018年末,我市已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8万份,占全市总人口的91%。完成四大会诊中心建设工作。在原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智慧医疗”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


        四、实施公共卫生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每个公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结核病等慢性病、传染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一是建立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实施重大疾病防控经费、国家免疫规划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均由各级政府按照比例保障投入,使其正常运行。


        二是搞好基本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提高应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作用。近几年,我们建设了市精神医院、盘山县建设了中医医院、重新迁址改造了市保健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了中医堂、国医馆。


        三是加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加强绩效考核,制定岗位服务规范,并将人员收入与服务绩效挂钩,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强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我们在学习先进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盘锦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六个等配套文件。为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一是推行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管理章程,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运营管理权。实行运行成本管理,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推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创新用人机制,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学科带头人及专业技术人才;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今年在市中心医院启动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效;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建立惠民便民机制,实行门诊预约诊疗、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管理及单病种质控;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实行总会计师制度,财务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公示,药品设备基建实行招投标,财务预算决算在职工大会上公布。


        二是推行分配制度改革。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将综合绩效考核的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医院内部实行院科二级分配模式,将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纳入到绩效考核范畴,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充分调动和激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实行编制备案动态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实行全员聘用制,定岗定编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对长期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制度。四是深化医药购销制度改革。建立医药“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五是探索医保付费制度和补偿机制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目前已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疾病种数为500多种,均实行DRGS付费方式。同时推进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按照《盘锦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破除“以药养医”的传统作法,我们在盘锦市中心医院等6家公立医院,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门诊检查费用,将公立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其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上调诊察费、护理费、床位费和手术费标准等进行弥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医院建设,将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成社区医院,增加住院床位,和上级医院真正实现“双向转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二是和医保部门沟通,改革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实行差异化报销政策,靠政策引导更多的患者留在基层。三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医改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环节,因此建设全市信息化平台,是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关键,我们要积极和财政等部门沟通,争取投入力度,在年底前实现运营使用。四是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彻底实现“六统一”,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打好基础;要加强城市内医联体建设,做好双向转诊,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五要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签约率,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基层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增加满意率。六要继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实现药品和卫生耗材零差价销售,降低大型检查及化验的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