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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402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2-21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505


郭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工程是由盘锦市交通局作为建设主体,由盘锦市政集团建设施工的,经我局与市政集团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太平段、得胜段、吴家段、陈家段、坝墙子段信号灯共10处已经全部启用。特此致函。

特此致函。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