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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402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第89号)的答复
郭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保障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S102线(盘锦市东外环路)工程是由盘锦市交通局作为建设主体,由盘锦市政集团建设施工的,经我局与市政集团沟通协调,截至目前,太平段、得胜段、吴家段、陈家段、坝墙子段信号灯共10处已经全部启用。特此致函。
特此致函。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