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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396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不能办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相关问题的建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不能办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相关问题的建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解学国代表:
您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不能办理机动车号牌的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相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责任压实到相关科室、县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场监管所。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建议中提出的工商部门限制不能办理机动车号牌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也就能够从源头消除了该类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所造成的隐患的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认真研究代表建议,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
经查:盘锦辖区内无电动车生产企业,电动车经营销售无需办理经营许可。市市场监管局每年都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商品宣传、商标使用、履行责任、商品来源等环节,重点检查新标准实施后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是否获得CCC认证的车辆现象,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涉及新日、爱玛、雅迪等多个电动车品牌,暂未发现各销售单位存在上述违法销售行为。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蓄电池、充电器)抽检共5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今后,请您在各个方面继续关注我们,提醒我们,帮助我们,感谢您的支持!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