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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05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盘锦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第002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盘锦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第00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167

付凯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订《盘锦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也将“生态宜居”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将规范村屯畜禽养殖及畜禽散养户粪污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全局业务重点,凝心聚力、科学谋划、积极探索,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指导规范庭院养殖,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引导退出庭院商业化养殖,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2亿元,其中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4066万元,禁养区关闭补偿资金7573万元。重点开展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坚持“优化结构、控制总量、适度规模、生态安全”原则,着力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按照“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思路,着力提升全市畜禽标准化、现代化养殖水平。严格管控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门槛,落实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二)全面开展养殖场粪污治理,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逐年提高。积极对上争取粪污治理项目资金,推进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累计投入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资金2090万元,全市目前在产畜禽规模养殖场114家,县区畜牧、环保部门对其中11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进行了验收,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其中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达到全省前列水平。

  (三)扎实推进散养户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开展了镇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市32个涉农乡镇共建设畜禽粪便贮存池36处,总计12000立方米;有机肥厂7座,年加工能力20万吨;沼气站1座,年处理畜禽粪便0.4万吨。在辽东湾新区田庄台镇5个村屯开展了粪污处理分户收集、统计处理试点,建设设施40座,治理成效显著。通过一系列措施,目前各村屯内基本实现无畜禽粪污随意排放。

  (四)强化宣传引导,规范庭院养殖。按照“走出庭院、人畜分离、规模生产、生态养殖”的原则,引导广大养殖户提高宜居乡村共建意识,除可饲养少量自宰自食畜禽外,引导庭院内大规模商品化养殖户逐步退出庭院。制定并印发《退出庭院养殖倡议书》及宣传标语2万余份,印发《致广大畜禽养殖场(户)的一封信》5万余份,录制了退出庭院养殖倡议书语音文件,分发到全市各个村屯,利用村广播、公告栏进行积极宣传和引导。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规范庭院养殖12000余户,拆除整治庭院畜禽圈舍6586处,共有26个村的庭院商业化养殖已整体退出。

  (五)攻坚克难,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全市共划定禁养区面积1862.31km2,占盘锦市陆域面积的49.2%。组织各县区、经济区对纳入禁养区范围的1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了关闭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关闭任务,累计投入补偿资金7500余万元。

  (六)推进种养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强化宣传和技术指导,引导养殖企业建设沼气池、有机肥厂等畜禽粪便综合处理设施,与种植企业和大户开展对接,全面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养殖企业共建设有机肥厂3家;建设沼气池企业10家,总计3800立方米;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企业33家,推广建设生物发酵床30000平方米。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全市大型水稻认养基地、棚菜果蔬基地与养殖龙头企业开展对接,将政府部门和养殖场户、种植基地、沼肥生产企业等社会资源有效融合,走生态循环畜牧业发展道路。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