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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263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让市直单位(县区)干部职工》第65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让市直单位(县区)干部职工》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张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让市直单位(县区)干部职工自主选择体检机构的建议》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干部保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在今年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提出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干部健康体检是市委市政府对干部健康水平状况的检测,提供干部健康保健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秩序,不能简单的理解为 “干部福利”。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公平、公开、有序的健康体检机制,绝不能因为体检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一、建立健全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准入机制
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安排,优质高效完成市委对干部健康状况监测任务。根据国家《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市直干部健康体检机构准入机制,其中包含人员准入标准、体检设备标准、监督检查标准,对市直干部健康体检机构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二、不断加大市直干部体检营商环境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积极有序地开放了市直干部健康体检市场,全面落实市委指示精神,实行“公立与民营体检机构并行”的模式,市直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充分通过民主自行比选优质的体检医疗机构或专业健康体检机构”(见盘保字[2021]4号文件)的模式,这种模式比较符合现阶段我市市直干部健康体检的具体情况。且到目前为止,全省还没有“干部职工自主选择体检机构”的成功先例,我市市直干部健康体检的模式与省直机关单位的模式基本相同。从明年开始,我们将试行由单位组织“一个单位可选择多家符合条件的体检机构”的模式,更加符合体检工作实际。
三、全面提升健康保障服务能力水平
全面提升市直干部健康保障服务能力,通过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体检机构的竞争力,更好地更早地发现疾病以及潜在的健康风险,为干部职工的健康提供坚强保障。各体检机构尤其要给体检对象提供准确详实的健康体检报告,发现疾病须积极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医学干预,并提供详实可靠的诊断报告及指导意见,包括电子、胶片、纸板等信息。根据体检机构提供的检测数据,形成市直干部体检工作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干部管理提供干部健康依据。组织各体检机构开展健康评估,健康科普讲座等,进一步提升干部健康体检的内涵。
四、全面加强健康体检纪律监管力度
全面加强健康体检纪律保障,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标准。年初,市委干部保健办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市直单位干部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盘保字 [2021]4号),对健康体检工作纪律作出了严格规定。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规纪违法行为。
1、各体检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检纪律,保证体检质量不得搞恶意竞争、竞价、 回扣等行为。公开举报电话,发现违规违法,按照相关法规法律严肃处理。
2、杜绝替检现象。如发现替检现象,属个人行为的按情节严重情况,由市委保健办公室告知、约谈、通报被检单位;属体检机构行为的,按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通报、经济处罚、取消单位体检资格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单位,移交纪检、司法部门查处。
3、体检机构要做到严格保守体检对象的个人秘密,不得擅自泄露体检对象的个人身份、隐私、体检结果等信息,如发生信息泄露,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其单位的责任。
五、县、区开展干部健康体检情况
兴隆台区干部健康体检,兴隆台区卫健局“将通过政府招标方式面向全市具备体检资质机构公开采购体检机构”(详见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到目前,我市其他县区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盘锦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年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