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21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251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增设交通设施的建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增设交通设施的建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李宁宁代表:
关于增设交通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答复意见如下:
一是辽河交警支队在早晚高峰时段加大警力,确保岗区不拥堵;二是辽河交警支队已在重要路段安装了监控、违法处罚设施;三是辽河交警支队在小学和幼儿园周边加装了交通标志,规划交通标线。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