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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242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如何减少交通事故的建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如何减少交通事故的建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362


尊敬的孙素云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减少交通事故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住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

根据《道路绿化安全视距要求规范》的要求,视距的大小,随着道路允许的行驶速度、道路的坡度、路面质量情况而定,一般采用30m—35m。

二、我市绿化安全视距实行情况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时,严格执行《道路绿化设计规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1998年5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安全视距一般规定为30m—35m,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化带采用通透式配置,三角区内要求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绿化苗木高度不得超过0.65-0.7m,通常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认真规划,建设好绿化带。绿化带建设时要与自然资源、交通、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互相配合,对各交通道路、城区马路的交通安全绿化带建设进行认真规划、周密设计、科学安排。对原来设置不合理、浪费交通道路宝贵资源和影响行车和行人交通安全的绿化带应彻底改建,充分发挥绿化带的交通安全功能。

(二)全面排查,整治好绿化带。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各类绿地一起系统地为城市发挥着景观、生态、安全、防护等功能。为避免绿化设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使道路绿化符合道路交通行车视距和行车净空要求。组织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道路坑洞、非机动车道不连续隐患及绿化遮挡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各方互动,维护好绿化带。交通、建设、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与绿化带所在地段两侧居民点的群众和绿化带管理及养护的责任主体互动,共同做好绿化带上树木花草的栽培、养护和管理工作,使绿化带成为交通道路和城区马路上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四)细化职责分工、管理好绿化带。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林湿局、交警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乡道等绿化带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在新形势下,无论是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还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会,都要有一个道路安全环境的保障。因而梳理道路绿化的安全视距要求是一件非常利民的工作,也是个非常迫切的焦点问题。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答复。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