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21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239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治理在交通岗发小广告的建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治理在交通岗发小广告的建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208


张晨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在交通岗发小广告的建议已收悉,为有效遏制非法小广告乱象,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结合工作职责,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张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市城管执法局于4月下旬正式启动市容市貌“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并下发了《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市容市貌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市城管执法局党组召开张贴、喷涂和散发小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区执法大队对交通路口、学校周边、商业街、公园广场等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联合整治,严格执法。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5月12日起开展街面秩序整治市城管执法支队机动大队、辖区执法大队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各组成两个联合整治工作组,紧密配合,对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流动餐车占道经营、运输渣土车辆未苫盖带泥上路、交通路口散发小广告、二手车占道经营、僵尸车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实施错时管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重点对散发小广告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规发布广告企业进行约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依法查处。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依法将处罚结果录入企业联合惩戒系统,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年初以来,共清理散发小广告人员1248人次,暂扣没收宣传品20850余份;联合整治期间,约谈了百乐汇歌厅、海尔电器有限公司、万科、中交凯旋城、振江金融等广告企业29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9份,截至目前对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企业未发现有再次散发广告行为,整治效果明显。

3、清理张贴、喷涂小广告。重点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商家卷帘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悬挂宣传品等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并依法对行为人及责任单位进行查处。同时,双台子区执法大队和兴隆台区执法大队行动迅速,积极协调辖区街道社区、京环集团、物业公司按照先难后易、先重后轻的原则清理辖区内主次干道、街巷及住宅小区内部、沿街商户卷帘门的涂写、刻及张贴的宣传品,东风市场及双兴、乐园、金河等住宅小区张贴喷涂广告已清理完毕。截至目前,各部门清理张贴、喷涂广告2952处。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调动社会力量,营造整治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方式,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清除工作中来,鼓励沿街商户自行清除卷帘门上的张贴、喷涂广告,按照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结合居民需求,在街道、社区内设置广告宣传栏,允许发布合法信息,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2、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城市张贴、喷涂和散发广告整治行动点多、面广、线长、任务繁重,积极协调各县区政府、京环集团、物业公司对城市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商家卷帘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贴的小广告及时组织清除干净,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3、坚持依法行政,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和屡教不改的违规责任人,从严从重惩治,决不手软。同时,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整治管理力度,各部门保持联动,持续开展整治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