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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231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公安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浏览次数:109


金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一是推动建立了停车管理共治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思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管理职责、优化城市布局、抑制停车需求,建立一体化运作机制。二是构建了完善的停车供给体系。推动政府科学编制停车发展规划、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停车产业,通过价格杠杆提高泊位周转率,实现停车供需的动态平衡,协调相关部门对市区住宅区、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公交车站等进行核查,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停车矛盾突出的,且具备近期改造条件的,提出具体建设计划,先行试点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三是严格执法营造了良好的守法停车氛围。深入贯彻行停有序、停车有位、违停必究的管理理念,实行停车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分区管理,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和威慑力。


                                  盘锦市公安局

                                 2021513